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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险 |
前天,我写了一个老头。有几位朋友告诫我要忍,千万不能发飙,否则对我百害无利。
我想起我曾经看过的一则报道:有一个男的,突然想要长命千岁,好好的妻子他也要离婚,吃东西只素不荤,饮食起居样样都有说法。
看了这则报道当时我想,这样的生活,与草木何异?你便活到一千岁,又有生活的趣味吗?
换作是我,哪怕果真能活到一千岁,叫我不能亲近女色,叫我有好吃的不能吃,有好喝的不能喝,那算了,不用活到一千岁,让我立即去死算了。
我的意思,我想朋友们都明白了。
好象跑了点题。
一审不能毙稿,但是那个老头开了风气之先——在我的稿签上另题了一行字:“此新闻日报已发。”——于是,这篇稿子被二审毙掉了(按照晚报的要求,二审也是不能毙稿,只有张总可以,但是晚报的管理好象已经混乱到了不必考虑这些东西)。
我已百口莫辩。
我这才明白很多日报的同事告诉我的“晚报很复杂”。
呵呵。
从业务上讲,第一,我没有抄袭日报的稿子。那个会议我是和日报的记者同去的,拿到的是同一个材料,写的又是一同题材,我已尽量避免和日报雷同;二,日报发过的东西晚报再发的,那多了去了:因为日报和晚报读者是不同的,日报发向行政机关,晚报上报刊停去卖。没人有每天既看日报又看晚报的:除了两种人,以报纸为业的人和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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