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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从 2月1日起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管理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不少市民心存疑虑:房地产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比以往多了,会不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从而进一步拉高2007年的房价?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解释:土地增值税并不是新开征的税种,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实行清算管理的规定,严格说来只是土地增值税开征后一直存在的一项日常征管。
据了解,长沙市1994年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项目启动之后开始预征,待该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后,地税部门才对其进行结算。房地产开发商以往会采取种种办法“避税”,如有的开发商采取自己保留少量房源不对外销售,从而达到无限期延缓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有的开发商干脆将一个项目搞成多期开发,“最后一期”项目迟迟不动工开发,以达到整体项目迟迟不清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长沙的土地增值税实际预征率并不高,土地增值税新政的实施,提前了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时间,可以避免开发商玩弄避税手法。此次税收新政规定: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以及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均要纳入新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条件。
长期关注长沙房价的某高校一位消费经济专家认为,市民主要是担心房地产开发商将增加的开发成本转嫁给购房者,这种担心并非多余。不过,房价的涨跌涉及到多种因素,尤其是商品房的供求关系对房价涨跌有重大影响,仅凭土地增值税的严格清算管理很难说会直接拉高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