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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357]

(2008-04-09 2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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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

平静吃饭

文化

分类: 明朝的那些事儿[陆]—东林党
(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357]
 

        柴草被人烧了,就要到京城上访,这个说法充分说明了这样一点:张差即使不是个疯子,也是个傻子。

 

    因为这实在不算个好理由,要换个人,怎么也得编一个房子烧光,恶霸鱼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况且到京城告状的人多了去了,有几个能进宫,宫里那么大,怎么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寝宫,您还一个劲地往里闯?

 

    对于这一点,审案的两位郎中心里自然有数,但领导意图他们更有数,这件事,只能往小了办。

 

    这两位郎中的名字,分别是胡士相、岳骏声,之所以提出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

 

    于是在一番讨论之后,张差案件正式终结,犯人动机先不提,犯人结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杀人灭口)。

 

    但要杀人,也得有个罪名,这自然难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专业修养,从大明律里,找到这么一条: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者,按律斩。

 

    为什么伤人不用管,伤什么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为止,就这么结案,大家都清净了。

 

    如此结案,也算难得糊涂,事情的真相,将就此被彻底埋葬。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不糊涂,也不愿意装糊涂的人。

 

    五月十一日 刑部大牢

 

    七天了,张差已经完全习惯了狱中的生活,目前境况,虽然和他预想的不同,但大体正常,装疯很有效,真相依然隐藏在他的心里。

 

    开饭时间到了,张差走到牢门前,等待着今天的饭菜。

 

    但他并不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视着他。

 

    根据规定,虽然犯人已经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专人提审,以防翻供。

 

    五月十一日,轮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时任刑部主事。

 

    主事,是刑部的低级官员,而这位王先生虽然官小,心眼却不小,他是一个坚定的阴谋论者,认定这个疯子的背后,必定隐藏着某些秘密。

 

    凑巧的是,他到牢房里的时候,正好遇上开饭,于是他没有出声,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静静地注视着那个疯子。

 

    因为在吃饭的时候,一个人是很难伪装的。

 

    之后一切都很正常,张差平静地领过饭,平静地准备吃饭。

 

    然而王之寀已然确定,这是一个有问题的人。

 

    因为他的身份是疯子,而一个疯子,是不会如此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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