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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356]

(2008-04-08 20:08:28)
标签:

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

疯子

文化

分类: 明朝的那些事儿[陆]—东林党
 (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356]
 

    接下来的事情还算顺理成章,这位仁兄拿的毕竟不是冲锋枪,而他本人不会变形,不会变身,也没能给我们更多惊喜,在一群太监围攻下,终于束手就擒。

 

    当时太子正在慈庆宫里,接到报告后并不惊慌,毕竟人抓住了,也没进来,他下令将此人送交宫廷守卫处理,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个小事。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人抓住了,自然要审,按照属地原则,哪里发案由哪里的衙门审,可是这个案子不同,皇宫里的案子,难道你让皇帝审不成?

 

    推来推去,终于确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讯。

  

    审了半天,刘御史却得出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结论——这人是个疯子。

 

    因为无论他好说歹说,利诱威胁,这人的回答却是驴唇不对马嘴,压根就不对路,还时不时蹦出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算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于是几轮下来,刘御史也不审了,如果再审下去,他也得变成疯子。

 

    但要说一点成就没有,那也不对,这位疯子交代,他叫张差,是蓟州人,至于其他情况,就一无所知了。

 

    这个结果虽然不好,却很合适,因为既然是个疯子,自然就能干疯子的事,他闯进皇宫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释了,没有背景、没有指使,疯子嘛,也不认路,糊里糊涂到皇宫,糊里糊涂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错,不错,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压,大臣一捧,也就结了。

 

    可惜,可惜,这是在明朝。

 

    这事刚出,消息就传开了,街头巷尾人人议论,朝廷大臣们更不用说,每天说来说去就是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这事,就是郑贵妃干的。

 

    所谓舆论,就是群众的议论,随着议论的人越来越多,这事也压不下去了,于是万历亲自出马,吩咐三法司会审此案。

 

    说是三法司,其实只有刑部,审讯的人档次也不算高,尚书侍郎都没来,只是两个郎中(正厅级)。

 

    但这二位的水平,明显比刘御史要高,几番问下来,竟然把事情问清楚了。

 

    侦办案件,必须找到案件的关键,而这个案子的关键,不是谁干了,而是为什么干,也就是所谓的:动机。

 

    经过一番询问,张差说出了自己的动机: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给烧了,他气不过,到地方衙门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来上访,结果无意中闯入了宫里,心里害怕,就随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张差的说法,那就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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