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贾灵敏不应被起诉

(2015-01-12 22:10:44)
标签:

杂谈

贾灵敏不应被起诉

今天周一,真忙。按照计划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快递了关于贾灵敏案的《不起诉建议书》。贾灵敏近年来无偿地为被拆迁户讲解有关房屋拆迁和依法维权的知识,的确给有关政府制造了“麻烦”。然而,政府主导下的拆迁难道不要依法进行吗?政府的行政行为难道不要接受行政相对人的质疑和司法监督吗?若凡是政府可以为所欲为,那要《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干什么?还要人大、检察院、法院干什么?面对日益激化的拆迁矛盾,我们是鼓励依法解决?还是继续激化?所以,我认为贾灵敏无罪,更不应被起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