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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优先于其他一切权利。

(2011-04-25 11:24:47)
标签:

王锦兰

拆迁

血案

房产

分类: 拆迁研究

   国务院通过新拆迁条例取消行政强拆后,各地非法强拆事件依旧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和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和谐。

   当鄂州的老师王锦兰自焚事件发生后,我们又应邀提供了法律援助,希望以我们处理这类敏感性事件的经验促进事件的合理解决,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昨天下午,湖北有关方面领导采纳了我们的建议,政府方面给我和王令律师传达了会议精神。鄂州市委决定:

   1,认真倾听家属意见;

   2,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

   3,采取积极治疗态度,对转院没有意见。

   鄂州的自焚事件有了初步结果,让在人民大学会场的我松了一口气。律师,的确应当永远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追求和维护公平正义应当是律师执业的底线。

    今天传来的消息是抢救行动似乎不够给力。我希望当地救人的力度能更大一些。

    近年来,官僚主义与腐败日盛。致使社会各方面化解矛盾的努力被消减。我是很希望不要再有拆迁血案发生!一旦发生,能像江西省委处理宜黄事件那样:将人民的利益放到首位!

   我祝愿受害人王锦兰老师平安!同时期望湖南株洲市的领导能够向鄂州市委学习,妥善处理云龙示范区学林办事处村民汪家正自焚的事件。祝福自焚者汪家正能得到应有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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