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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坛怪侠”到“公民杨金柱”!

(2010-11-13 16:23:34)
标签:

杨金柱

湖南省律师协会

朋友

中国律师

杂谈

分类: 随笔

    杨金柱律师是我的网友加朋友。虽然我们所关心的专业不同,对一些敏感事件的看法也不同。但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爱好,就是在博客上写不是每日都有时间写的日记,因此成为了朋友。博客上两年的光阴,金柱律师从“律坛怪侠”回到了“公民杨金柱”。他自己当然是十分的激愤,可能也作了最坏的打算。对此,同行中人则是有褒有贬,各种看法。

    据我所知,金柱律师能有今天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却无法指责萧何。从“律坛怪侠”到“公民杨金柱”是进步还是倒退?我在关心的同时,一直在思考,却至今没有作出一个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如同辩证法上说好事与坏事,祸福相倚,无法一日定是非!

    期间,金柱律师给我打过几个电话,而我一直出差,脑子里全是当事人的案情,实在没有精力来细细想他的事,故不敢贸然表态。今天读其博客后能作出判断的是,金柱被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开谴责”,如果没有更严厉的处罚,其律师身份应当是保住了。“公民杨金柱”也是“律师杨金柱”。我认为,这应当是有关各方都一个见好就收的结果,但愿金柱律师的这次风波就此了断。

    中国律师虽然30年了,但并不成熟,需要各方面的理解和呵护。律师若有不当之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批评,更希望主管机关和协会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要“一棍子打死”。

    同时,我们这一代律师要承前启后,又恰逢社会转型期,有太多的事要做。作为一位真正想为社会做点事的律师,自然不向邪恶低头,不助纣为虐。但也要明白“生存才是硬道理”,不作无谓的牺牲。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江平老师所说的中国法治在退一步进两步,法律人在保持信仰的同时则有退步进步的选择权,社会对此应当理解。但愿“公民杨金柱”经过这场风波能成长为“律坛大侠”。而我只想做一个真正的律师,能帮助我的当事人解决点实际问题,能为法治进程出点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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