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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骂被拆迁人的背后是行政不作为!

(2010-06-29 12:42:55)
标签:

拆迁

商品房预售

行政不作为

房产

分类: 房屋土地维权

  读完下面的文章,稍有法律常识和良知的人都会发现这一新闻的背后是法治和良知的缺失。粗一看,写公开信的购房者买了期房一直没住上,而骂拆迁户也有一点令人同情,但是购房者对于当前的结果就没有一点关系吗?更重要的是政府何在?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2001年3月14日经建设部第38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部部长俞正声4月4日签署88号部令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而这些写公开信的购房者买了期房三年一直没住上房的原因就很清楚了。我们看到这一地块至今拆迁尚未完成,应不属于“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自然不能“预先出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案的所谓“期房”也就能肯定不能取得预售许可,何以写公开信的购房者能买了“期房”?

   显而易见的是,这些写公开信的购房者是上当受骗了。的确,他们应当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而不是写公开信骂被拆迁人.

   如今,我们看到了这一违法售房的事实,行政执法何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故此,我们拭目以待,看当地会如何处理?

   还需要查明的是谁在挑起民众间的矛盾,制造社会的不和谐?
附:购房者无法住新居贴公开信骂拒拆迁者无赖(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02:37  城市晚报
购房者无法住新居贴公开信骂拒拆迁者无赖(图)
这封公开信让居民很不安

  因为四户居民没有搬迁,导致开发商无法动工建房,买了期房的购房者无法搬入新居

  事发长春市卫明街附近棚户区,居民称,没拆迁是因为与开发商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但与购房者无关

  ■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刘诗尧/报道 张景泽/摄

  本报讯从6月27日开始,位于长春市卫明街附近棚户区的四户居民一直惶恐不安,只因他们家周围被贴上了多张公开信,信中的内容将矛头直指这四户居民,表示若再不拆迁,将滋扰到底。看到这封公开信,四户居民觉得受到了恐吓,他们觉得,房子迟迟没拆,那是他们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而写公开信的购房者买了期房一直没住上,那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与拆迁户没有关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卫明街附近的南湖村分水屯,此处还有三十几户平房没有拆迁,记者采访时,这里的居民自嘲自己是“钉子户”。45岁的居民范和林说,“这里从2006年就开始拆迁了,我一直熬到现在也没拆迁,其实不是不想拆迁,我也不想住平房,可是在赔偿方面迟迟没有达成共识,我们就不能搬家。”对于这封公开信,范和林说,其实早在四月份就有人来贴了一次公开信,当时说得有些委婉,27日晚上贴的这封公开信,言辞语句让人难以接受,还有些恐吓的意思,这封公开信就是写给包括自己在内的四户还没有拆迁的“钉子户”。

  随后,在范和林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那封公开信,上面将这四户居民的名字一一列举,并写着:“你们四户臭无赖,为了多要点不义之财,拒不搬迁,致使我们144户购房者三年住不进自己的房子,你们这样做,已经激起了大家的愤怒……”在落款处,还对这四户居民写了两句带恐吓意味的话:“我们住不进自己的新房,你们四户也别想在自己的房子里住安稳。你们一天不搬走,就让你们四户一天不安宁。”对于信中的这144户购房者,范和林说,“我们并没有正面接触过,而公开信也是晚上张贴的,我们没有看到人。”

  在这片棚户区里的居民王先生说,自家也没拆迁,也无人来询问,因为那四户居民家的位置正好是要建小区的位置,购房者在那块买了房子,看着其他的居民都住上了新房,这里还一直没有动工,估计是购房者心里不平衡,所以才找这四户居民撒气。

  范和林说,“我也知道这些人买了房子没住上,心里有怨气,可也找不上我们啊,我们是和开发商就赔偿的事情没有谈拢,他们是从开发商那买的房子,钱也是给了开发商,与我们更没啥关系,怎么也不应该写这种公开信来威胁我们这四户的人身安全,那也太不公平了。”

  随后,记者来到该处楼盘大禹城邦小区的售楼处咨询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一栋居民楼能住50多户居民,144户居民应该是两栋楼的居民,对于棚户区居民被贴公开信的事情,他们表示并不知情。随后,这位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购买者前来打听过期房的事情,但是因为有居民没有拆迁,所以房子就一直不能动工。记者表示让售楼处帮着联系购房者了解情况时,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到开发商处询问。

  昨日14时许,记者来到此处的开发商长春市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部了解情况。对于这四户棚户区居民家被贴公开信的事情,他们表示并不清楚。而这四户居民拆迁的事情,他们表示目前已经不归他们管理,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管理。对于写公开信的这144户居民一直未能住上新房的事情,这位拆迁部工作人员表示解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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