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怜悯李庄,但嫌其脏!》。此后挨了不少网友批评,有善意提醒我此时刻律师行业要团结的,也有恶意骂街的。对朋友的善意提醒我表示感谢。对恶意骂街的则予以回击。从此次争论,我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中国律师内部的分歧公开化了。我认为律师“抱团取暖”,决不应当是是非不分。围绕这一案件的直接后果是中国律师整体形像的恶化,可我们能怪谁呢?我们不能归咎于社会没有全面了解中国律师,还是要从内因上找原因。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行业都会有分歧。每个成员的经历、学历、环境、追求的不同,必然导致其工作方法的不同。多年来,中国律师内部巨大的包容性使这一分歧没有公开于社会。但内部一直没有平息。例如,北京的律师围绕是否直选就有多种意见,几乎白热化。虽然最终是反对直选的得到了全面的胜利,但我坚持认为那些倡议直选的青年律师是热血青年,其主张虽然当前不太适合,而我们不能否认律师组织直选的必然性。事实上,北京律协在选举中较过去也有了一定的进步。
至于李庄一案,我在文章中认为“其是否构成犯罪尚待法律公判,但眼前的处境与其失去自由前日进斗金的日子无法比较。尤其苦的是家人,平日不一定能与李庄一起潇洒,此刻牵肠挂肚。故我怜悯之”。同时,我对李庄的做法不赞成。一个是做专家论证为名,收了30万元(实际只要几万元)。二是短信:“经组织决定,我们康达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全部从龚案撤出,不再担任辩护人,请转告有关方面。”。如是按李庄以及其辩护人的观点是依法执业又受人之托,为何要“不再担任辩护人”?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多年了,无论人们如何评价,这支队伍已经是而立之年。中国律师恢复之时是而立之年的人至今则是花甲之年的人,决无人可说是不成熟。作为一位年近花甲之年的执业律师在深感中国律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同时,认为这三十年还是可歌可泣的。
对中国律师的这三十年,我认为可用8个字、4句话来概括。
1.包容:争论与竞争。
中国律师重建的时候正是国家初创市场经济体制之时,对律师的性质、地位、作用、执业理念与方式的争论至今仍未结束。中国律师显示了包容性,允许争论与竞争,允许执业理念与方式的争论。我们回头看中国执业律师队列的构成,是十分广泛。不仅有年创收千万甚至过亿元的律师,更多的是像我这样的刚过温饱线的“穷律师”。不仅有为大商人、大财团、大官提供法律服务,手持高尔夫球杆、开着高档车的大律师;更多的是如我这样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开着低档车或是打的、挤公交的普通律师。然而,绝大多数律师不分贫富,都是中国律师的一员,都应当是为中国的民主为法治而奋斗。
2.恪守:真实与理性。
我们的社会是复杂的,灯红酒绿往往会掩盖社会的真实,磨灭人的本性。30年过去,可庆幸的是中国律师大多数没有迷失法律人的方向。我们的社会正处于多事之时,有太多的社会矛盾,贫富分化和腐败日盛,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是任重道远。但中国律师整个行业没有迷惘,也没有丧失方向。中国的和谐社会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中国人民一天一天建成的。
3.维护:公平与正义。
律师也是人,是生活在社会中。虽然,近些年来,每有法官落马,多少都有个别律师行贿事实的暴露。但是,更多的律师以我们的言行为社会进步在拼搏,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信任。吃五谷杂粮,听百家之音没有影响绝大多数中国律师成为维护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我们可以为富人提供法律服务而不为劫贫济富,为被告人提供辩护而不能沦为“同党”,处理民商事纠纷中决不违背事实与法律,这是我们的底线。
4.倡导:学习与勤奋。
而立之年了,中国律师未来的路怎么走?希望何在。前面30年的历程告诉我们,学习与勤奋是绝大多数中国律师的成功之路。与中国的其他法律人相比,我们没有权势,没有铁饭碗,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能刻苦学习与勤奋工作。依附权贵,可能会成功于一时,但不可能长远。我所认识中国律师许多热衷于公益者,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对此,我们要坚定信念,坚持在我们行业中倡导学习与勤奋之风。
毫无疑问,如果离了上述8个字、4句话,中国律师虽可成为富人俱乐部,但这个行业就没有希望,也和国家设立这个制度的需要相违背,和民众的期望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