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点心烦,因为“5.12”将近。去年的“5.12”我在江苏扬州为一个群体性的拆迁纠纷开协调会。当时得知地震,便写了一篇博文:“我出差扬州感受地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58b2201008yrp.html”。现在想来,博客的好处是大大的,至少能见证历史。4月30日,有的委托人来电话告诉我,他们(扬州邵庄的被拆迁户)的绝大多数人经过协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每人除房屋拆迁签订的合同本身内容之外又得到一定的补偿,已选好房屋准备安居了。除个别人还有其他的特殊要求外,这个案已近尾声,这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房屋拆迁,十赔九不足,是一个普遍的客观的现实。正因为拆迁维权很难,我为此为每一户被拆迁人维权的进展感到高兴。
然而,也是因为“5.12”,我更为废墟下凋谢的花朵难受,当时就写了文章“此生难忘的书包照片!”、“对校舍的建筑质量决不能睁开眼睛说瞎话!”。近一年过去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四川方面的答复是“四川政府指房屋抗震设防难抵破坏倒塌不可抗拒”见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512dizhenyizhounian/zuixinbaodao/200905/0507_6415_1143969.shtml。
的确,如专家的结论是重灾区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很难抵御此次特大地震的破坏,专家的结论是:“重灾区房屋的倒塌是不可抗拒的”是正确的,但如果照该文章所说“专家的结论是:重灾区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很难抵御此次特大地震的破坏,重灾区房屋的倒塌是不可抗拒的”,应当是灾区内无房屋存在,为何同为校舍,有的房屋倒坍而有的不倒?如是同一院内的房屋,何来“不同地质构造、不同场地条件的原因”?
我的案头摆着原成都商报的记者陈宝成先生从灾区回来的礼物:一块包着铁丝的水泥块,那是他从灾区一处校舍的废墟中带来送我的。此次四川省委、省政府态度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512dizhenyizhounian/zuixinbaodao/200905/0507_6415_1144060.shtml很明确,"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建筑设计和施工确属存在违法问题的,有关职能机构将依法查处"。 而我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认为,查处豆腐渣工程的责任在政府,而不是老百姓!我真诚的希望,有关执法机关能本着执法为民的原则,认真查处“豆腐渣”,以对良心,对民众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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