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魁可能被诱入另一个死胡同!
(2009-02-12 23: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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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刁民古魁将军汽配城杂谈 |
分类: 时政感受 |
一.是集体还是国有土地?我们看到这块地在2003年就已经有国家的征地批文。按照行政行为依法作出即有效的原则,征地批文作出,所涉土地即为国有。对此,物权法有明确的规定。而此前最高法院也有相应的规定。
二.是拆迁还是“拆违”?政府实际上陷入两难处境。如果一定要说古魁的将军汽配城是违法建筑,那违法的也是政府!早干什么去了?还好,古魁为将军汽配城开业仪式留下了录像和一些文件。否则真不好说事情的真相。
我想,对古魁的将军汽配城是否是应予拆除的违法建筑,法官们不难判断。令人担心的是权力的滥用。正如有的学者分析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起诉标的1亿元以上的案件在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这起案件的标的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一审在高院,二审便在最高院。现实是一审在区法院,二审只能在成都中院。为何连中院都没有作一审呢?而且告成华区政府的案件正好在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善意的说这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个考验,但谁又能保证这不是一个管辖陷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