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刑事诉讼引出中山千亩土地悬案
(2008-11-28 14:38:48)
标签:
刑事诉讼中山土地杂谈 |
农民难,农业苦,农村险,又一次被证实。少数执掌地方政府政权的人视法律为无物,视民众为草芥,又一次被揭露!请看:
一起刑事诉讼引出中山千亩土地悬案
《财经》记者 王晓林 [11-27
08:59] 共有4条点评
愈千亩农土涉嫌违规征用,村民选举维权代表陈卫平被诉破坏生产经营罪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晓林】11月25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借该市坦洲镇法院,对当地永一村村民陈卫平破坏生产经营罪一审开庭。该案虽为普通刑事案件,但由于案情间接诱因涉嫌愈千亩农土违规征用,引得各方关注,当地公安机关则对旁听者一一录像。本案当庭并未宣判。
据起诉书称,陈卫平于2008年4月19、20两日在坦洲镇永一村内的宝山变电站施工现场,以该工地排出的咸水浸入当地农民菜田为由,要求施工方进行赔偿。未果后,19日,陈将施工现场多台真空泵水阀关闭,导致设备受损。次日,陈又撬坏多台电机,并用竹竿将工地正在使用的真空膜捅出多处孔洞。
检方认定,陈卫平以上行为共造成施工方损失约27万元,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而陈卫平以及陈的辨护律师均表示,当天是台风天气,陈并没有出现在工地破坏起诉书中所提及的生产设备,并对检方认定的损失数额表示异议。陈的律师王令以专家建议及相关施工指导手册为据,表示真空膜上的洞可修复,无需返工及全部更换,即便全部更换也不足万元,根本无法估算出检方所认定的24万元材料费与人工费。检方表示,专家意见并非合法证据,无证明效力。
陈卫平在庭上则声称,相关单位对其采取司法措施涉嫌报复。他表示,包括宝山电站等地块在内的土地征用存在违规及侵犯村民权益问题,而他作为该村土地维权的群众代表,多次进行过上访及行政 诉讼,故而有被构陷之嫌。
检方则认为,该案与土地征用并无直接因果关系,是另一法律关系。但检方在提供证明陈卫平对破坏电站存在主观故意的证据中,有一份坦洲镇政府于2008年5月19日向侦查机关提交的证明,该证明称,陈卫平此前曾对征地不满,有过多次带领群众扰乱该村国有土地征用及设工的行为。
而据永一村村民代表称,2005年,该村愈千亩土地被征用,但全过程中未依法发布征地公告,且一直没有发布补偿方案及标准,因此该村108户村民选出陈卫平为代表,先后两次提起联名行政诉讼。诉讼书中称,因被告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没有履行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合法手续,故要求撤销该局核发的相关土地证。同时提起的另一行政诉讼中,要求被告中山国土资源局公布征地补偿方案。中山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4日分别对上述两起行政诉讼作出行政判决及裁定,判决认定国土部门曾张贴过相关补偿公告,另一裁定则认为村民非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诉讼标的无利害关系,故驳回撤销相关土地证的诉讼请求。
在这两份行政裁决作出当日,中山市坦洲镇公安分局对陈卫平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采取了强制措施。
据悉,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11月2日,仅以每平方米172元(折合每亩11.4万元)的价格,将119556.6平方米(约为180亩,即为上述行政诉讼所涉土地证所指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协议 出让给广州市敏捷投资有限公司 ,用途为工业用地,总价仅为2056.37万元。而该土地一直是永一村村民谋生的耕地。随后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将权利人变更为中山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用途变为商业住宅用地。
在相关行政诉讼过程中,中山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的房地产登记明细表显示,中山市敏捷公司在坦洲镇还持有另外五块土地,合计面积为711876.04平方米(约为1067亩)。
中山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六块土地的使用权证分割为十三份,向多家银行贷款 。其中,以两份使用权证对应的180亩土地,向工商银行 中山分行抵押贷款1.97亿元,与此前广州敏捷公司协议取得180亩土地的对价2056.37万相比,此地块不足一年便升值10倍。
而其他约174454平米的土地通过向当地银行抵押,也为中山敏捷合计取得贷款约7.98亿元,约合每平米均值3000元。据知情人称,中山敏捷取得这些地块的协议价格与永一村地块接近,约为每平米均价不足300元左右。
近几年来,陈卫平及村民多次向有关机关反映,在该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招拍制度等规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以协议方式向广州市敏捷投资有限公司出让土地,该土地却转变用途改为商业住宅,显然违法。房地产商饱餐暴利的同时,侵害了当地村民利益。村民所获每亩土地的补偿仅为6000元(后经争取升至每亩1万元补偿)。
记者获知,中山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在这些地块上的开发商也不是中山市敏捷。或许,中山敏捷的角色只是负责低廉拿地然后再转手。
庭审结束当晚,陈的妻子与母亲在门前抱头痛哭,永一村村民聚集在法院门前,久久不愿离去,直至法院熄灭了最后一盏灯。■
一起刑事诉讼引出中山千亩土地悬案
《财经》记者 王晓林
愈千亩农土涉嫌违规征用,村民选举维权代表陈卫平被诉破坏生产经营罪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晓林】11月25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借该市坦洲镇法院,对当地永一村村民陈卫平破坏生产经营罪一审开庭。该案虽为普通刑事案件,但由于案情间接诱因涉嫌愈千亩农土违规征用,引得各方关注,当地公安机关则对旁听者一一录像。本案当庭并未宣判。
据起诉书称,陈卫平于2008年4月19、20两日在坦洲镇永一村内的宝山变电站施工现场,以该工地排出的咸水浸入当地农民菜田为由,要求施工方进行赔偿。未果后,19日,陈将施工现场多台真空泵水阀关闭,导致设备受损。次日,陈又撬坏多台电机,并用竹竿将工地正在使用的真空膜捅出多处孔洞。
检方认定,陈卫平以上行为共造成施工方损失约27万元,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而陈卫平以及陈的辨护律师均表示,当天是台风天气,陈并没有出现在工地破坏起诉书中所提及的生产设备,并对检方认定的损失数额表示异议。陈的律师王令以专家建议及相关施工指导手册为据,表示真空膜上的洞可修复,无需返工及全部更换,即便全部更换也不足万元,根本无法估算出检方所认定的24万元材料费与人工费。检方表示,专家意见并非合法证据,无证明效力。
陈卫平在庭上则声称,相关单位对其采取司法措施涉嫌报复。他表示,包括宝山电站等地块在内的土地征用存在违规及侵犯村民权益问题,而他作为该村土地维权的群众代表,多次进行过上访及
检方则认为,该案与土地征用并无直接因果关系,是另一法律关系。但检方在提供证明陈卫平对破坏电站存在主观故意的证据中,有一份坦洲镇政府于2008年5月19日向侦查机关提交的证明,该证明称,陈卫平此前曾对征地不满,有过多次带领群众扰乱该村国有土地征用及设工的行为。
而据永一村村民代表称,2005年,该村愈千亩土地被征用,但全过程中未依法发布征地公告,且一直没有发布补偿方案及标准,因此该村108户村民选出陈卫平为代表,先后两次提起联名行政诉讼。诉讼书中称,因被告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没有履行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合法手续,故要求撤销该局核发的相关土地证。同时提起的另一行政诉讼中,要求被告中山国土资源局公布征地补偿方案。中山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4日分别对上述两起行政诉讼作出行政判决及裁定,判决认定国土部门曾张贴过相关补偿公告,另一裁定则认为村民非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诉讼标的无利害关系,故驳回撤销相关土地证的诉讼请求。
在这两份行政裁决作出当日,中山市坦洲镇公安分局对陈卫平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采取了强制措施。
据悉,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11月2日,仅以每平方米172元(折合每亩11.4万元)的价格,将119556.6平方米(约为180亩,即为上述行政诉讼所涉土地证所指地块)的国有
在相关行政诉讼过程中,中山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的房地产登记明细表显示,中山市敏捷公司在坦洲镇还持有另外五块土地,合计面积为711876.04平方米(约为1067亩)。
中山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六块土地的使用权证分割为十三份,向多家
而其他约174454平米的土地通过向当地银行抵押,也为中山敏捷合计取得贷款约7.98亿元,约合每平米均值3000元。据知情人称,中山敏捷取得这些地块的协议价格与永一村地块接近,约为每平米均价不足300元左右。
近几年来,陈卫平及村民多次向有关机关反映,在该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招拍制度等规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以协议方式向广州市敏捷投资有限公司出让土地,该土地却转变用途改为商业住宅,显然违法。房地产商饱餐暴利的同时,侵害了当地村民利益。村民所获每亩土地的补偿仅为6000元(后经争取升至每亩1万元补偿)。
记者获知,中山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在这些地块上的开发商也不是中山市敏捷。或许,中山敏捷的角色只是负责低廉拿地然后再转手。
庭审结束当晚,陈的妻子与母亲在门前抱头痛哭,永一村村民聚集在法院门前,久久不愿离去,直至法院熄灭了最后一盏灯。■
后一篇:中国律师与《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