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在北航会议中心举行由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法学院“才良奖学金”成立仪式。我代表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将每年向北航法学院捐助人民币10万元设立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法学院学生。之前,我所已将这两年的捐助人民币20万元交付给北航法学院。
这笔钱是这两年我们合伙人应提的分红,我原想凑点钱买个好些的车所里工作时公用。国庆节后,北航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向我提到设立奖学金的打算,我们合伙人会议立即开会决定由我所来设立“才良奖学金”。我们考虑有台车当然方便一些,可面临油价狂涨和北京办事停车严重困难的情况,打的可解决工作用车问题。我们的结余源于社会对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认知,源于当事人的信任,我们把这笔钱捐助设立奖学金是行善之举,也是对社会的回报。从我个人来说,还有一个原因:我出身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小学到中学都是根据父亲单位和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而无须交学费,中学还有一年领有每月6元的奖学金。1969年中学毕业便无学可上,去了生产建设兵团。虽然1987年在北京进修半年,受到江平等诸多名师的指点,但至今的学历主要是靠自学考试。我对能在大学系统学习的学生十分敬重,希望他们能勤奋学习,真正成为祖国的未来栋梁之材。能为此作些贡献,我真的是很愿意。一个人吃饭只有一张嘴,夜来睡觉一张床,用度实在不多。钱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是正道。只是我力量太小,贡献有限。
然而,我们所的这一善举被中国律师网作了简洁报道后,有朋友肯定,但也有麻烦。22--23日,我先后接到8位自称是媒体记者(有3家电视台、5家报纸和杂志)的电话,其内容都是一样的。先是表扬,接着是采访要求,最后便是告诉:此次采访和报道意义重大且是公益行为,仅仅收取少量的制作费(或版面费)。不多,电视台是每60秒1.2万元,报纸是每版1.5万元。我听了是哭笑不得,啊!我成冤大头了。对此,我无法批评对方,这些媒体可能也有他的难处。我只能回答谢谢他们的厚爱,我不是富豪,但有此闲钱定会多支持几位学子,而不会去买“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