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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猪场的灭亡谈态度---人生态度谈(7)

(2007-11-13 2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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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分类: 时政感受

昨天(12日)下午,代理南通绿康养猪场诉南通市崇川区政府违法通告和强制执行案在江苏省高院二审开庭。南通绿康养猪场原为崇川区厂南村奶牛养殖场。现负责人张剑在1991年租赁后改为养猪场。在1995至2001年,由崇川区政府每年下文准予建设,扩大成为占地六亩,固定建筑4千多平方,生猪存栏数千头的大型养猪场。张剑兄弟及亲属为此投入全部的人力与财力。然而,南通的城市化进程使这个偏僻的农村养猪场成为了城区。2004年6月,某一开发商取得了该地块的开发权,这个养猪场就面临拆迁 的命运。从2005年到2006年的8月,开发商委托拆迁公司与张剑兄弟谈补偿事宜因补偿价太低,无法使绿康养猪场支付搬迁和重建费用而未达成协议。开发商不是按拆迁制度的规定申请拆迁主管机关裁决,而是向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求援。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根据其下设的“五城同创指挥部”的报告,批准了“五城同创指挥部”将绿康养猪场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的意见。2006年9月13日,“五城同创指挥部”发出通知称南通市绿康养猪场为违法建筑,并限9月16日自行予以拆除,否则后果自负。绿康养猪场得到通知是一筹莫展,几千头生猪三天的时间往哪儿去呢?他们只有寄希望于人民政府。

2006年9月21日,崇川区政府组织公安、城管、开发商等单位的数百人打响摧毁绿康养猪场的战斗。张剑等人被控制在外,只有托朋友偷偷拍照和摄像。这些拍照和摄像为后来的诉讼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时的养猪场内扒房赶猪十分热闹,在没有公证和财产保全的情况下,绿康养猪场成为了废墟,而土地、养猪设施等财产全被开发商占有,生猪被廉价处理了600多头(仅售15万余元),其余下落不明。绿康养猪场遭遇了灭顶之灾。对此,绿康养猪场拿起了法律武器,向南通市中级法院起诉,状告南通市崇川区政府违法通告和强制执行,并要求赔偿。我和中国政法大学的解志勇教授作为绿康养猪场的诉讼代理人,三到南通,两次开庭。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崇川区政府违法,并赔偿500余万元。崇川区政府和开发商不服判决而上诉,便使我有了南京之行。由于绿康养猪场遭遇了灭顶之灾,张剑等人经济上十分困难,重建猪场十分艰难,我也只有为其免费代理二审。

江苏省高院对此案十分重视,组成以史笔法官为审判长的合议庭。二审开庭中,上诉人(崇川区政府和开发商)并无新的证据和理由,庭审还比较顺利。然而,我重温一审证据,看到被砸死在猪圈里的哪些生猪,就感到纳闷。一是,猪对于人来说,功劳大矣!就算猪场是违法建筑,这些生猪何罪之有?为什么不提供场地就强制拆除呢?二是人民政府的工作应当有连续性。不能前面的官员扶持养殖业,支持建造猪舍,而后来的官员为了开发商的开发就将养猪场推平为废墟。这里,同样是一个态度问题。今年以来,猪肉价将近翻番,这里应有热衷拆房卖地的官员的一份责任。暴殄天物是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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