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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为高天虎作无罪辩护?(一)

(2007-05-17 22:56:25)
标签:

高莺莺

高天虎案

 

【原创】我为什么要为高天虎作无罪辩护?(一)

2007-05-17 22:54:00

  我近年专注于拆迁案件,已不办刑辩案件,但是受人之托且为社会正义而逐步介入高案。其实“高案”是三个案件。一是高莺莺非正常死亡案;二是高莺莺之母陈学荣被控伪证罪案;三是高莺莺之父高天虎被控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案。
   我介入其中,是2006年8月18日开始的。在此前一周,惊动最高层并为广大网民关心的高莺莺一案由于高莺莺的父母被刑拘更引起波澜。8月4日,媒体报道:一直为高莺莺案上访奔走的高莺莺父母---高天虎和陈学荣因涉嫌伪证罪,已被襄樊有关部门刑事拘留。18日,襄樊市政府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案情,我看到这个消息是十分的惊讶。因为伪证罪是有特定主体要求的,而高莺莺父母---高天虎和陈学荣是受害人亲属,是不符合伪证罪的主体要件。我当时就想,如方便是应该指出这个明显错误。然而,才过两天即8月20日,高家通过其在京的朋友找到我,请求我提供法律帮助,并将授权委托书传真到京。由于高家已委托河南的岳建洲律师为高天虎提供法律帮助,我便先为陈学荣在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然后视情况介入高天虎案。至于高莺莺非正常死亡案,在为其父母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难以回避的。
  介入高案,我是深知该案特殊性的,已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出发去襄樊之前,我定下八个字原则:低调.慎言.客观.依法,并将此写成短文贴上博案,希望提醒自己,也希望各方面理解。
   应当肯定,为陈学荣提供法律帮助的工作量不大,因为我们接受委托正是拘留临近期限之时。22日,我们赶到襄樊,警方已向检察院报请逮捕了。我们一方面等消息,一方面展开外围调查。我在第一时间就去了高莺莺非正常死亡之地--宝石宾馆,现场观察与走访,我在青年时代担任重点企业保卫科长的经历对此颇有帮助。所以,我当时就断定:“从建筑环境(民间说是风水)上看,宾馆大楼确有障碍和缺陷。我没有证据说宝石宾馆现在如何,但从常识可推断它有过“黄赌毒”的经历,曾经是一个藏污纳垢之处无疑。高莺莺啊,如有魂魄尚在,一定还会关注这个宾馆的现在和将来,一定会让怀念她或怕见她的人忘不了她!”这个直观映像已被公安机关的侦查所证实,而当时的新闻发布会只说了赌博,未提卖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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