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京,参加“两会”,略得空闲打的过来看我,从西三环到虎坊路,不足十公里的路程,三次看见挂有特殊牌照的车或闯红灯,或抢车道,甚不理解,见面便问我,北京的这些车为何无视交通规则。我当时一语带过:“‘特权车’嘛,总是牛一点。”然而送走朋友,细一想前面的说法不妥。
何来“特权车”?当今的中国,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已经普及了三十年,每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应懂得。小汽车不过是人的代步工具,其本身并无特权。虽在价格上有贵贱之分,但车还是车,不会因为高档而成了妖精。问题出在驾车之人,或工作岗位特殊,或服务对象特殊,便狐假虎威,飘飘欲仙起来。如一人得道,其身边的鸡犬也升天了。如系救火救命之类的特种车辆,情况紧急,警报响起,畅通无阻,人们对此理解。除此之外,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驾车人的道德底线,何“特”之有?其害处有三:
第一,“特权车”的“牛”,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驾驶“特权车”的人也是血肉之躯,是经不起激烈碰撞的。“特权车”不是装甲车,若是与其他车碰撞,或是撞上桥墩、护栏,轻者伤及皮肉,重者生命危矣!开着“特权车”,多是衣食无忧,生活幸福者,好日子得珍惜。即使事故中自己平安无事,伤了他人,也是行恶。为了那么一点快感,无视交通规则,酿成事故,害人先害己,此为一害也。
第二,“特权车”的“牛”,是对父母的不负责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凡取得驾照,开上“特权车”者,定已成年。人人都有父母,想从娘肚子里出来,无不承受着父母的种种期望,传宗接代、耀祖光宗等等。如这些“特权车”的“牛”,无论伤及他人,还是伤及自家,父母的期望便落空,大好前程定成为水中之月,伤心的是父母,“牛”类亦为不孝之人,遭人谴责,此为二害也。
第三,“特权车”的“牛”,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一般情况下,“特权车”系公车居多,且档次较高,堆积的是纳税人的血汗。若是掌握在负责的人手里,定是百般呵护、珍惜。而以此横行者,便是忘了这个根本。“牛”的结果——车毁人亡,不仅是害己,是社会财富的损失,更使该车的服务对象名声受损。即使不出事故,人们见“特权车”横行霸道时的厌憎目光里透出的信息,是对车主的不满。如车主是政府,便影响人民政府的形象;如车主是部队,便影响人民军队的形象。以此类推,基本无错。然而,乘车的首长可能并无特权之心,却被开车之人的牛气背上了恶名,此乃三害也。
言及此,我想起幼时读过的课文:“列宁与卫兵”。这位无产阶级的领袖对门卫的尊重,使我们更加理解“十月革命”的意义,理解法制对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如果那些视法规为无物者再找出小学课本,再读一遍这个故事,我想他们会汗颜的。
注:这是应某媒体之约写的评论,先贴上博客,以谢网友们的关心。春节过后,出差较多,但对高案并无分毫放松,只是按步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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