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助手们一起会见了陈学荣。由于陈学荣在被释放时受到提示不好见记者,我算是她恢复自由后所见的第一个除亲友之外的人。
交谈中,我了解到陈与高天虎的确是一对恩爱夫妻。陈对高的关爱与信任在谈话中溢于言表,特别是关押期间,办案人员出于某种考虑曾将她夫妻俩单独共留在房间,夫妻二人见面虽无人在场互相关心问候,以至后来(据陈所述)“办案人说你二人怎么净说这些?”
交谈中,我对无关高莺莺案关键但网上争论激烈的两个问题进行了核实。
第一,公安机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高莺莺出事时为18岁,引发网友争论。因为高莺莺亡于2002年3月15日,18岁如按周岁应是在1984年3月15日出生,往前可至1983年3月16日为止。如果是说虚岁,则应当是1984年3月16日至1985年3月15日之间出生,而民间习惯说虚岁。因为高天虎在1983年底被关押,18岁便引起质疑,说什么的都有。而我向陈学荣和高天虎的弟妹核实的结果,高莺莺是1983年2月5日(农历腊月23日即小年头一天)出生,出事时应是周岁19,虚岁20才是。
第二,有人在网上多次说陈学荣听见裤子上的精斑为高天虎的时,陈“表示悔恨并以头撞墙”,陈对此坚决否认。据陈学荣表示,她绝对不相信精斑是高天虎的,她了解她的丈夫。陈说她的确在关押审问时为表示抗议两次以头撞墙,但绝非是网上那人所说原因。至于网上那人消息从何而来?为什么要造谣?她不知道。如是有如那人所说之事,公安机关的记录应有记载。为此她保留依法维权的权力。
鉴于一月有余的关押,陈的身体受到影响,我唯有劝说其保重身体,一切事来日方长,相信公道自在人间,相信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历史最是无情又有情。最后,我承诺接受她的委托,继续无偿地作为高天虎的辩护人,尽心尽职。
(至于案情因工作需要,不能够细说,请网友们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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