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猜我是谁(外一篇)
邓同学
秀平发誓一定要在城里干出个名堂,让亲戚邻居刮目相看。
秀平离开家,到城里应聘一家饭店服务员,每天择菜、擦桌子、端盘子。秀平剥蒜皮时,先把蒜瓣在水里泡一会儿,蒜皮就好剥了。把番茄在温水里泡一会儿,番茄皮也容易剥下来。虽说工作累些,但比起庄稼活来,还是轻松许多。更何况每月有800多元的工资。一个月的工资抵上一亩地一年的收成。老板对秀平的聪明非常满意。生意好些,老板还有奖金。
老家毕竟是家,不回去是不可能的。出来几个月了,她想爹和娘了,就请假回家看看爹和娘。
她要给爹买两瓶好酒,人家请爹喝酒,爹没有请过人家。给娘买件新衣服,让爹和娘惊喜。
一起打工的姐妹告诉她,要买东西就到超市,那里东西便宜。在饭店50元一瓶的酒,在超市40元就买了。
秀平就来到一家大超市,超市里人熙熙攘攘,她来到酒柜前给爹选购酒。
一双手从后面蒙住她的眼睛:“你猜我是谁?”
秀平问:“谁呀?”
那人说:“连我是谁都忘了?再猜猜。”
秀平说:“是菊花吗?”菊花是她最要好的姐妹。可是,年初菊花打工去了深圳呀。
那人的手松开了。秀平看到周围没有一个她认识的人。
谁会蒙我的眼睛呢?秀平犯了嘀咕。
秀平拿着给爹买的酒,走向收银台。
108元。收银台服务员给她用袋子装好。
可是,秀平傻眼了,自己包里的钱不翼而飞。
我的钱呢?谁见我的钱了?
包里装着1500元。她想,买了东西还能给娘1000元。
那是她两个月的血汗钱呀。秀平伤心地哭了起来。要是知道是谁偷了她的钱,她恨不得撕吃了他。
收银台服务员问清她的情况,让她到派出所报案。
到派出所报案有什么用呢?
中不中先报案再说。一起打工的姐妹说。
秀平就去了管辖这家超市的派出所。
派出所所长是个女的,说话很温柔。她让秀平讲了事情的经过,然后安排民警作笔录。
民警记了笔录,让秀平看一遍。记的和她说的一样,就在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摁了手印。
秀平问女所长:“我的案子能破吗?”
女所长告诉她:“回去等着。一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
几天后,女所长找到秀平,说:“案件破了,已拘留了犯罪嫌疑人。但被偷去的钱,已被小偷挥霍。”
秀平说:“那我被偷的钱要不回来了?”
女所长说:“是要不会来了。”
秀平说:“我能不能见见小偷长得什么模样?”
女所长说:“法律规定,你不能见。”
秀平说:“那我当初报案还有什么用呢?”
女所长说:“你报案是给我们提供线索。没有你的参与,我们怎能破案呢?以后多注意,看好自己的钱包。”
秀平想不明白,她的钱被偷去,钱要不回来,还不知道小偷长得啥样子。
债
胖墩办了个企业,领了工商执照,就算开业了。
胖墩办的是服装加工厂,个体的。胖墩到外地与人家签订了合同,就回家加工。完了,给人送过去。钱货两清。
就这样,小打小闹,弄了两年,胖墩手里就有了几万元的存款了。
胖墩把家交给妻子,还去外地与人签合同。去一个单位并不一定能办成,只要认识了,就请人喝酒建立关系,就再次去求人家。求人家并不空手,到人家家里是要送礼物的。送礼物的多少与自己的期望有一定的关联。送的礼物越多,对方买你的货物就越多。比如,给人家送只火腿,人家买你2000元的货;送辆自行车就会买你5000元的货;要是送部摩托车,就要订上几万元的合同。有时为了拉关系,少赚点也要签合同。
胖墩把与人家签合同的技巧教给了村里的萌萌和妻子的弟弟二娃。萌萌和二娃就天南海北地与人签合同。胖墩很少外出了,在家里指挥着生产,给用户发货。
二娃联系到一个几百人大厂,厂里需要加工一批服装。二娃给胖墩说了,胖墩不放心,就去那个大厂考察,受到厂方的热情接待。厂里预付5万元订金,还请胖墩、二娃吃了饭。
胖墩组织人员加班加点生产几百套服装,用车送到那个大厂。可是,因为金融危机,厂里的工人都回家了,厂里没有给付剩下的钱,因为厂里实在没有钱给了。胖墩等人失望地回到家里。
每隔几天,胖墩就给大厂老板打电话,对方说再等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大半年过去了,胖墩看着自己的二十几万元收不回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那是他和妻子多年积攒下的家业呀!要是收不回钱,他也面临破产。
胖墩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打官司要到当地法院。如今金融危机,即便打赢官司,能执行到位吗?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难说。
胖墩真的犯了愁,就喝闷酒,喝醉后就哭,哭得很伤心。就有人出主意,找个车把厂里的老板弄回来,给钱放人。妻子说,可别犯法呀!胖墩说,咱不打他,不骂他,管着他吃喝,只要还咱钱就行。
胖墩与人一起,没费劲就把大厂老板骗上车,搜去老板的手机,就回了HN省。把老板关在一个二层民房里,由萌萌和二娃几个人轮流看管。老板说,哥们儿,有你们这样做生意的吗?胖墩说,俺只想要回俺的钱。老板说,你看我就不顶你的二十几万元钱?我给家里打电话,给你准备钱!胖墩就让老板给家里打了电话。老板说,我要抽烟,要喝酒。由于从家里出来,并没有带多少钱,身上只有200多元钱,而且是10元、20元的,就让胖墩给买烟、买酒。
看管老板的人在门口,并不进屋里。老板就吃住在屋里,喝酒,抽烟。老板抽了烟,就把空烟盒扔在了窗外。
一天过去了,二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老板的家人仍然没有来。直到第八天的下午,胖墩所在县公安局的刑警出现在关押老板的民房,将老板解救出来。胖墩、萌萌、二娃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胖墩的妻子被取保候审。
原来,老板曾给家里说,只要遭到绑架,就去公安机关报警。家人到了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已立案。老板每天在吸过烟的空烟盒里写上纸条,里面塞10元、20元钱,让拾到空烟盒的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直到第八天,有一个小学生捡到了烟盒,交给老师,老师交给了警察。
胖墩、萌萌和二娃几个人分别被法院判处7至10年的有期徒刑,胖墩的妻子判处缓刑。
胖墩的企业垮了。他不明白,自己不但生意毁了,还要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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