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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家[小小说]

(2011-03-17 09: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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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家
方晓蕾


    那人问我:你说,回家的路有多长?这真是一个奇怪的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
    还是让孙大声回答吧,孙大声准能回答这个问题的。那人又自言自语地说。
    孙大声是谁?他真知道回家的路有多长?我疑惑地问。
    当然了,要不,他能叫孙大声?
    那人把孙大声领来了,让我见见。于是我见到了孙大声。孙大声是一个男人,准确地说,他是一个

不能回家的男人。一个不能回家的男人当然知道回家的路有多长了。孙大声的家在很远的一个小县下面

的一个小乡里。我不但没去过,甚至都没听说过。孙大声,你呆在这个城市里有两年了吧?我问。
    不,一年零九个月二十八天。孙大声纠正说。
    你还要一直呆下去吧?
    也呆不了多久了,我该回家了。孙大声瓮声瓮气地说。
    回家?好呀!老婆儿子等着你呢。我说。
    孙大声白了我一眼,说:我说的是回哪个家?
    哪个家?他的话把我说得水一头雾一头,不知是啥意思。但孙大声不接我的话茬,坐在我的对面,自

己大声地说着话。
    我呆在这个城里是为了告状的。告哪个?告它狗日的乡政府。为啥事告它?狗日的乡政府杀了我的媳

妇和女儿。不会?乡政府怎么会杀人?我知道你有疑问。你听我说完。你狗日的是不是和乡政府一伙的?怎

么净和乡政府一个鼻子出气?我看你倒长得人模人样的,想必不会和乡政府穿一条裤子。你不信乡政府杀

了我的媳妇和女儿?就是的,乡政府怎么会杀了我的媳妇?乡政府怎么会杀人?我也不相信呀。可它就是杀

了我的媳妇。你说我在胡吹冒撂?我这个人最老实的,说话一是一,二是二,从不说半句假话。你还是不

相信?要我拿出证据?我有证据啊。你要看?证据能随便给人看的?不过你想看,我就给你看吧,但得改天

,证据是多重要的东西呀,我能带在身上?
    孙大声边说边站起来走掉了。孙大声走后,我对那个人说:嘿,这个人还有点意思,挺  能说的。
    那当然,要不他敢从山旮旯里到州城里告状?要是别人门都不敢出呢。
    他真是告状的呀?
    你以为他干吗来了?逛庙会?
    他的媳妇真的死了?真的是被乡政府杀死的?我搞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好像是真的吧,要不,他还在这干吗?我还是听他自己说的,不信,下次遇到他了,问问他。
    当然要问的,我还要看证据呢。
    果然,不久,孙大声又来了。他一边从一个黑黑的脏得冒油的人造革包里往外掏东西一边说:方先

生,我把证据带来了,请你看看,给我拿个主意,你是城里人,比我懂得多。
    我说:你得请一位律师,我看了也白搭。话是这么说,但我还是接过了他手上的材料。材料有好多

好多,有照片,有别人写的证言……乱七八糟的,我仔细地看了几份材料,写字的纸什么样的都有,字

也是扭七扭八的,话却挺通顺。我再仔细一看,觉得挺有意思,还真能说明问题。
    有一份材料是这样写:

证明
    我证明刘小娥是孙大嘴(孙大声)的媳妇,我证明刘小娥是被乡政府整死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那一天,孙大嘴没在家,乡上来人收钱,刘小娥说没钱,缓几天给。乡上的人不答应,就上房揭瓦。刘

小娥不让,给乡上的人下跪了也不行。乡上的人最后还是上房揭了瓦,走时又抬走了刘小娥喂的一条大

肥猪。房和猪是乡下人的命根子,如今都没有了,男人又不在家,刘小娥一下子就没主意了。乡上的人

走了以后,李小娥想不通,就喝了一瓶敌敌畏自杀了。就这么个过程。
    证明人:黄士人  2007年3月7号

    还有一份材料写得也很有趣:

证明
    我叫毛狗子,是孙大声的仇家,我俩平时连话都不说的,但今天我要证明刘小娥是无辜的。古人说

:官逼民反。如今民不敢反了,只有官逼民死了。刘小娥的死就是乡上的那些官逼的。他们那些人呀,

本身就是我们纳税养活的,可反过来又在我们的头上作福作威。那天的事我亲眼所见,不就是23块4毛钱

吗?人家刘小娥也没说不交,只说缓几天,等孙大声回来了再交,这不就得了?一个偏乡僻壤的农村女人

家的,别说二十几块钱,就是两块几毛钱也没有的,男人会让她管钱?可那天,乡上的人一定要收回那钱

,最后就上房揭了瓦,下圈抬了猪。他们前脚走,后脚刘小娥就喝农药死了。
    证明人:毛狗子(毛耀祖)  2007、3、8

    孙大声手上的许多材料都和这些一样的有趣,我读着读着,就忍不住想笑,这哪是证明材料?分明是

一篇篇抒情散文。
    孙大声说:有什么好笑的?你看看,这不是乡政府把我的媳妇杀了,还有谁?孙大声说着就站了起来

,要走的样子。
    你要走啊?
    我不走,我干吗走?我还要告状呢,我就不信告不倒他们,告不倒我就找我媳妇去。孙大声大声地说

着,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有好一阵子没见到孙大声了,说实话,我还挺想这个人的。也不知他的状告得怎么样了,是不是已

经回家了?一个人在外地呆了两年而不能回家,那感觉可真不好受,要知道并不是他不想回家呀,而是

他不能回家。于是不过几百里几千里的回家之路,就变得很长很长了。
    昨天,我在路上遇到那个人,他让我认识孙大声的。我问:最近见到了孙大声了吗?他回家了吗?
    哪个孙大声?那人奇怪地反问。
    就是来这里告状的那个孙大声啊,还是你让我认识的呢。你忘了?
    哦,那个人啊。他告状?告谁?
    你不知道?告他们的那个乡政府呀,听说他媳妇的死与乡政府有关系。
    你越说越离奇了,孙大声哪有媳妇?我就在公安局的收容站工作,还不知道他的情况?他父母早死,

光棍一人,便晃荡在城市里。我们每年都要把他遣送原籍一回,可我们前脚走,他后脚就来了,我们干

脆就不管他了。谁让他是疯子呢。
    孙大声是疯子?
    是疯子。
    怎么疯的?
    谁知道。那人说着便匆匆地走了。

 

责任编辑   师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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