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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房间[短篇小说]

(2010-06-18 14: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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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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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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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作家

    住在我对面的邻居颇有些神秘之处,我永远见不到他,但我知道他的存在。因为寂寞我进入了那个房间,那里很乱,似乎与我的房间完全不同,这是怎样的一间神秘房间?

 

704房间
徐歪歪

 

  道别的四个小时后,陈陈在电话里的声音不冷不热。她说她刚下飞机,安全顺利。然后她就挂了电话。电话被切断的“咔嚓”声都要比她的声音更有人情味。所以我知道,她还在为“范思哲”这三个字耿耿于怀。
  这个陈陈算不上是我的好朋友,在这种人际关系淡薄的年代,勉强称得上是个朋友。其实追根溯源的话,她不过就是我的老同学,还是初中同学。15岁毕业之后,除了形式化的年度同学聚会,我们从不单独见面,也想不起来打个电话互相问候。在我的印象中,她也就是个庸脂俗粉,熟悉了你就会知道,殷素素说得一点没错,漂亮女人会吹牛。再说陈陈也不漂亮,尖嘴猴腮,眼大无光,颧骨耷拉下来,跟她那对被钢丝和海绵伪装得坚挺有力的乳房形成鲜明对比。
  两年前的同学聚会上,陈陈没有出现。一位老同学告诉我,陈陈混去了上海,有个男人给她买了房子。到了一年前的同学聚会,陈陈还是没有出现,老同学则把这话重复了一遍,最后加了一句,“我说的不是去年那个男人,那个只是搞服装进口业务的,现在这个是品牌代理人。”她顿了顿,发现我还是太迟钝了,继续说,“就是说现在这个是过去那个的老板,也是个有老婆的,女儿都念高中了。”我这才恍然大悟,所谓人往高处爬———这回我知道她要说什么了,“懂了吧,榜样!”
  从我们那个小地方混进大城市的人不多,女人更少,在陈陈之后,我成了第二个。就在今年初,我混来了北京。起初是单位临时派遣,给我一个“学习交流”的机会;后来凭着我自己也不明不白的运气,我就背叛老单位到了新单位;又是一番短暂的辗转,有了现在这份工作。
  陈陈走了之后,我对一些牵线搭桥的细节有了后知后觉:第一,也许就是那个多嘴的女同学告诉她我来了北京;第二,我想她来北京只是为了看看我过得怎么样。她一定不希望我抢了她的风头,成为明年同学聚会上缺席的讨论焦点,要不然,像她这种不认五线谱的人怎么会一个人跑来北京,只是为了看一场经典歌剧。
  陈陈在北京只呆了一天。在到达当晚看了演出之后,半夜三更的,她打电话给我。我怎么可能听得出她的声音?我的第一反应是女鬼。
  她说:“我是陈陈,陈陈,那个上海的陈陈,记得吗?”
  “噢———”我说,“是你,记起来,上海的陈陈。”
  立刻我就换衣服出门了。我对她当然没什么兴趣,可是实在已经太久没有人约我了。最后一次跟人坐在一张桌子的两端吃饭喝茶,那好像是夏天来临前的事情。我记得那天我和他坐在窗户边,窗外沙尘四起,天空红烟弥漫,像《西游记》里妖怪出现时的环境。他生着一张少数民族的面孔,面前有一杯橙汁,但他始终没有去喝一口,而是不断地打电话,不断地沉默。这样我就能猜出电话里传出的“电话正忙”或者“无人接听”的回答。他不厌其烦地打,我也没记下他究竟打了多少次,只顾注意着那只手机的背后,那里贴着一张贴纸照,上面有女孩的脸,脸的周围布满花朵,远看就像一张装在花圈里的遗容。
  一直到那家麦当劳里的人越来越多,多到有一对情侣想跟我们这两个人拼桌的时候,他站起来走了。于是我的对面成了一对情侣———这个词我用得浑身不自在,他们也就是初中生,仅有裤边之差的校服让他们看上去就像穿着情侣装。他们对我置若罔闻,一坐下就亲热起来,一个喂一个吃汉堡,一个喂一个喝可乐,再一起吃一根薯条,吃着吃着,两张嘴就粘在一起了。
  这就是我对陈陈赴约的原因。我不喜欢用寂寞之类俗气的形容词,但我偏偏是个寂寞透顶的人,不论寂寞的含义是孤独,无聊,缺乏精神寄托,还是不善交际,随便哪一个,或者兼而有之,反正我就是个标准寂寞者。所以重要的不是陈陈来了北京,而是有人愿意跟我坐同一张桌子,那么任她不说话还是滔滔不绝,我都乐意赴约。
  陈陈属于后一种。她的声音尖锐,语速极快,我简直从来没见过说话这么快的人,好像这些年以来,她的语速随着她的年龄正比上升。她告诉我———或者根本是告诉任何人———她这个月的消费清单,在太平洋百货买了三双鞋,在巴黎春天买了两套套装,在中兴泰富买了几条头巾……我默默地听她说。这种倾听的感觉很不错,我从来不爱说话,我只是喜欢有人坐在我面前,让旁观者看不出我的寂寞。
  陈陈介绍着她那些采购品的品牌和价格,甚至尺寸,末了大概是把这个月说尽了,才想起来给我个说话的机会。她叹了一口气,“北京买衣服就是没有上海方便啊,”她问,“你都去哪儿买衣服?”
  “我?”我还没有心理准备,我以为我根本不用开口。我说,“我很少买衣服。”
  “很少买也是买嘛,你这件衣服不错啊,返璞归真的,我都好多年没穿衬衫了,”她伸过手来,摸了一把我的白衬衫,“什么牌子?”
  “范思哲。”我淡淡地说。
  “噢……”她没有让我看出她的惊讶,这没关系,反正我早就想到了。她继续说,“今年好像没出这个款式吧,我记得。”
  “嗯,这是去年买的。”
  陈陈的话自此变少了,到最后,干脆打起电话来。于是回到两个月前的场景,两个人,一只电话,不同的是,陈陈的电话一打一个通。她在电话里向每个人报告她的行踪,把那出歌剧的名字重复了不下一百遍。
  凌晨四点,我和陈陈在通宵营业的餐厅门口告别。她带着她的电话和歌剧去了机场。我回到家,洗澡,换衣服,照镜子,发呆。
  把换下的衬衫丢进洗衣机之前,我看了一眼领口。那里没有商标,更没有什么范思哲的签名。其实我有点后悔,如果我知道这三个字会直接导致陈陈停止她的滔滔不绝,我宁可不说这个谎。这下好了,下一个这么热情地对我说话的人,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天才会出现。
  
  我对我们的居民小区并不满意。保安24小时守在门口,对每一个出入的陌生人严格盘查,以至于半年来,我连个保险推销员都没有机会遇上。
  我对我的邻居也不满意。实际我根本没见过我的邻居。在我所住的七楼有八户居民,从电梯出来,分别分布在四条走道里。我住703,704就在我的对门。704大门跟我的703大门有着同样的冷清,门口没有贴“福”字,地上没有铺小块地毯。我从没见过那儿的住户。有时候我打开自己的门,站着等一会儿,希望正巧遇上那扇门被打开,或是主人从楼道朝我走来,可惜从来没有,甚至从来没有听到屋里的动静。有时候———很少时候,我隐约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于是箭步冲到门口,整个眼球贴上猫眼。可惜我总是晚一步,总是遭遇门被关上的声响,连个背影也来不及看。这让704给我的印象空白一片,既不寻常,也不神秘,令人全无一点儿想象的兴致和空间。
  转折发生在陈陈那个酸溜溜的电话之后。我挂上电话,提着垃圾袋拐过楼道。垃圾桶在楼梯转角,那儿的排风扇永不停歇地发出一种急促的拍打声,伴着阴冷,气氛恐怖。我踩下脚板,把黑色袋子扔进去,朝通往六楼和八楼的黑洞洞的楼梯分别迅速地看了一眼,在垃圾桶盖自动关闭之前就回头走了。寂寞的人总是容易胡思乱想,我可不想让自己受到什么不科学的惊吓。
  站在703与704两扇门之间的时候,我看到了钥匙。那个瞬间是激动人心的,虽然我看起来肯定没什么反常。钥匙插在704的门上,没有悬着钥匙扣或者任何绳索,孤零零的,就像草丛里横出来的一根突兀的枯枝。但对我而言,这根枯枝却是个巨大的惊喜。我想我该按下门铃,等着那个不知性别的、忘记拔下钥匙的主人打开门,笑着指指枯枝。然后,我们也许会认识,也许不久后还会坐在同一桌上。就算没有“然后”吧,能见到个为我而存在几秒钟的大活人也是好的。
  我让自己站在猫眼前,摆出温和的表情,几乎没有犹疑就按下了704的门铃。我猜那是个中年妇女,但不是个家庭妇女,所以我也不该去奢望她是那种唾沫横飞的人。“叮咚”的尖叫响了匀速的三声,但是它并没有为我带来那个主人。我又按了第二次,第三次,这么一连按了五六次,直到自己的表情几乎僵硬。看起来室内没人,那个糊涂虫竟然在外出的时候,锁起门却忘记了把钥匙拔下来。剩余的“叮咚”声还在此起彼伏,我站在704的门牌前不知所措。
  为自己找一个拔下钥匙的理由并不困难。我可以告诉他(她),我恐怕有人闯进去,身为邻居,就为他(她)拔下钥匙保留。在这个善意的理由的自我说服下,我毫不踌躇地拔下钥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把钥匙放在茶几上,阳光照出它那铜制品的暗淡的光色。其实我很清楚,在看到这把钥匙的时候,那个念头就滋生了。现在,它躺在我的眼前,一丝不挂、任人宰割的样子,潜伏着的念头凶猛起来,一个劲地涌向了手指尖。
  我咬着嘴唇思忖。
  对这种挣扎的摆脱并不困难,只消矛盾一小会儿,只消进行一小会儿对自己无谓的规劝,我就能下定决心,把钥匙保留起来。当然,我告诉自己,如果今天晚上或者明天早晨,有人按响我的门铃,向我询问,那么我把它物归原主也是合适且合理的。总之这一事件才刚刚开始,我还有足够的余地扭转它的结局,总之———到此为止,我还不是个小偷。
  我倒想起童年。那时候我住的公房的楼道里,也是这种门对门的设计,当然在对门的两旁,还有无数扇左邻右舍的门。我的母亲是那种记忆力缺损的人,她能记住的只有她的食堂,只有馒头和烧卖的做法,关于下班回家开门拔钥匙,她认为那是鸡毛蒜皮。我习惯了在放学后拔下她遗忘在门锁里的钥匙。我住校后,我们的邻居们习惯了敲响她的门把钥匙给她。这就是为什么我在看到704的钥匙时,首先先入为主地认为它的主人是个中年妇女,而且是在打开门后忘了拔下钥匙。
  那么,既然不是在打开门后忘了拔下钥匙,这个人多半也不是个中年妇女。我胡乱猜想这是个怎样的人。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自己希望这是个怎样的人,是男是女,多少岁数,什么职业。又或许,住着的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对夫妇,一对情侣,一对同性合租的大学生。反正不会超过两个人,因为这里都是小居室的套间,而704又是那么安静。
  ———管他呢,是个人就好。
  
  接下来的整个下午,我躺在沙发里,把杂志翻了个遍。一如往常,我让影碟机一刻不停地播放着,但是我调小了音量,这样我才能听见704的门锁被打开的声音,或者,听见有人打电话请开锁工的声音。
  这一天过得很快,比起往日。这可能是因为我多少有了些寄托,而不是等着每天都要迟到的黑夜终于来临。只是夜已经很黑的时候,影碟里的电影已经重复到第七遍的时候,门外还是没有任何声响。我每隔一回儿就去猫眼看看,看到的也只是另一只猫眼,还有猫眼上方的蓝色数字“704”。
  后来我是在沙发上睡着的。我相信寂寞会使人疲惫,不然我不会那么嗜睡,而且总是睡得安稳,做不出一个好玩的梦,能让我在白天回味回味。这种睡眠方式属于纯粹的浪费时间的行为,我至今不知道它带给了我什么。
  再后来,我是从沙发里跳起来的,当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在没有意识到自己那个寄托之前,突然听见门锁的声音。我跑到门口,压着呼吸,看向猫眼,然而那幅如同藏在圆孔里的画面刚刚出现,关门声就传进了我的耳朵。而我的眼睛所捕捉的,还是一扇门,就像不曾开过关过。
  我有点沮丧地走向厕所,责怪自己没有耐心。其实我也知道,就算看到了那个704的主人,我也不见得就会打开门给他(她)钥匙,甚至于,我会索性一直做一个不露脸的邻居。然而那把钥匙的存在,尤其是,握有那把钥匙的玄机,让我忍不住要去格外关注704房间,好像它和它的主人突然与我发生了某种联系。
  我坐在马桶上,搁在膝盖的手托住下巴,这才慢慢从刚才的一惊一乍里清醒过来。704的主人,他(她)开了门,关了门,我却还是对他(她)一无所知……我猛地抬头,不由自主地。我想起来,704的钥匙明明在我手里,他(她)却顺利地开锁进去了。这说明两个可能性,第一,704有两个主人,我茶几上那把钥匙属于另一个;第二,钥匙的丢失没有对704的唯一主人带来麻烦,也许他(她)随身带了两把钥匙。这两种可能性会造成同一个可能性的后果,那就是704的主人(或者主人们)在近几天里换了一把锁,让我茶几上的那把钥匙作废。
  对于最后那个可能性,我是不希望它发生的,因为这意味着钥匙事件的结束,意味着我再也不能对此分析种种可能性。
  从马桶上站起来的时候,门锁扭动的声音又一次响了。我保证我冲向猫眼的速度比从前任何一次更快。我连裙子都还没有放下。但是太可怕了,他(她)就好像知道我的存在,故意在跟我较劲。我还是没有从猫眼里看到他(她),我只是听见一阵轻微且短暂的脚步声,大约只有两三步,就彻底消失了。而我正透过猫眼看着的,仍旧只是704的蓝字,以及一股被门摔下的风。
  
  我已经在打开的门前站了10分钟了。
  我感到我必须干点什么,什么都好,除了坐以待毙,等着那个最后的最坏的可能性发生,让钥匙的降落变成一场空。
  我在10分钟里侧耳细听。我还是要作好万全准备,也许704里呆着第二个主人。
  什么都没有,没有脚步声,没有水流,没有对话,没有呼吸。
  我取来茶几上的钥匙。这会儿,中午12点,经过落了又升的阳光,它简直有点儿烫手。我的食指和拇指捏住它尖硬的两端,站到704门口,再次按下门铃。眼下,光明正大地站着,我反而踏实了。我想,如果门被打开,我就把钥匙给他(她),随他(她)怎么想,随他(她)乐不乐意对我多说几句话。
  “叮咚”的鸣叫惯性那样持续着,逐渐融入了楼道的寂静之中,704的门却还是紧紧闭着。我不知道我按了多少次门铃,我只知道,不论室内有人没人,为我开门的人肯定不在了。我四下看了一眼,头上的灯光晕很大,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右侧是被过度粉饰的墙,白得发亮,像电视里女明星的脸;通往电梯的左侧没有传来什么动静,除了我身后的703和面前的704,我相信,这层楼的另外六扇门都死死关着。我手里的钥匙已经冷却下来,我把它握在拳头里,齿牙抵住我的手掌,凹凸分明。
  那么好吧;综上所述;既然如此……钥匙插进锁眼的声音带给了我恐惧。这种声音小心翼翼的,又是七上八下的,因为缓慢而把每一颗齿牙进入的细节都表现了出来。
  现在,钥匙整个插进去了,剩下的最后一个动作是扭动。我等了一阵,仿佛是在等他(她)突然打开门,质问我的行径。要是这样,我不会知道怎样作答,但我还是等了一阵。这一阵的长短我不得而知,也许是5秒钟,也许是3分钟,感觉挺长的。
  在没有等到他(她)的出现后,我松了一口气,表情轻松地转动钥匙。是的,我表现得特别自然,就好像在开703的门,我想我这是为了不让自己产生做贼心虚的痛苦。
  704的门从打开到关上,快若闪电。我还是应该想到,可能房间里坐着一个人,正在剪指甲,他(她)没有为我开门是因为他(她)有听觉障碍。但此刻,我更害怕的是门外突如其来的人,所以我迅速闪进室内,把门关起来。
  幸运的是,704里没有人。
  704里有的,是与我的房间一模一样的格局;拉拢的灰色窗帘———真好,这样对面楼里的偷窥者就不会发现我的潜入;浅色沙发和沙发上散乱的衣服、丝袜、揉作一团的纸、垃圾食品的包装袋、一只打火机、两只遥控器;靠近厨房的餐桌和餐桌上的电话机、牛奶盒、易拉罐、一次性饭盒、几颗掉在桌面的花生。我看了一眼地板,不是非常干净,上面有几只隐现的脚印,于是我大胆地在上面走动起来。
  距离我最近的房门是厨房和厕所,门打开着。厨房里可以说什么都没有,除了看起来崭新的橱柜、冰箱和蒙在上面的一层灰,只有开着的灯。厕所完全不同,厕所乱七八糟,衣物堆在地上和洗衣机上,瓶瓶罐罐的洗浴用品倒在水槽里,污垢积生在马桶内侧和镜子表面,拖把横在整个厕所中间。
  我沿着这一扇扇门走,靠近了卧室,卧室的灯也开着,当然在大白天里起不了照明的作用。704的卧室是个很难说清整洁与否的地方,里面只有一张双人床和一只衣橱,这么看起来很利索,可是那张床上,被褥搅在左半边,右半边散落着各种化妆品和首饰,红红绿绿的,盒子都打开着,口红盖不知道去了哪里,还有半黑不白的用过的卸妆纸。我没有去仔细辨认,这一片狼藉真是不堪入目,我都有了要去整理的冲动。不难想象出关闭着的衣橱里的情景,也许一打开就会被掉出来的衣服和包砸到。
  我离开三扇相邻的门,走到客厅中央。电视柜下有704里唯一的三个抽屉,我决定打开它们。我希望在里面发现她的照片———现在我已经能确定这是个女人,而且她多半一个人住在这里,我甚至怀疑她是个小姐。704的面貌让我有一种奇异的直觉,它乱糟糟的,隐射着它的主人截然相反的外表,还有近似的性格。我直觉她还算漂亮,说话懒散,眼神冷漠,举止性感,反正不是我这种内向敏感谨慎小心的人。
  
  我用弯曲的指节打开它们,这样就不会留下指纹。当然我也知道这无关紧要,可我还是不想留下什么痕迹。
  第一只抽屉里是家用电器说明书,皱褶的水电催费单,没有什么个人物品;第二只抽屉里仅有两张银行卡,死一样翻着白眼,好像在告诉我它们已经被取空了;第三只抽屉,打开它之前我带着些许失望和对它的期望,我想这里总该有什么,有照片、通讯录、书信、笔记本、身份证,哪一样都好,即便为了不留下指纹而不去碰它们,至少也能从表面看出点端倪来。这种情绪空前强烈,以至于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这是在犯法,更忘记了704的主人随时会回来。
  然而这只抽屉的打开把什么希望都破灭了。它是空的,白花花的底面上有几粒灰尘和几道划痕,就是这样。我关起抽屉,站在客厅中央,茫然地四下看了几遍。我总算明白了,这种对谜底的揭晓根本没有它的过程有趣。
  实在是叫人伤心。
  电话就是这时候响起来的。距离我进入704房间,大概也就是几分钟的工夫。铃声把我吓了一跳,这和门铃可不同,它是那种能让人跳起来的声音,何况又是从沉默里爆发出来的。
  铃声第二次响起的时候,我才勉强平静下来。我提醒自己这只是电话,我很安全,那个打电话的人不知在哪个城市呢。这么自我安抚着,铃声一个跳转,变成了电话录音。“你好,我不在家,请在……”这是录音电话本身预存的女声,对我来说没什么价值,好在我能期待即将留话的声音。
  “是我。”
  是个男人。背景嘈杂。
  “我想告诉你,”他顿了顿,“我昨天去了你家,等了你三个小时,后来好像把钥匙弄丢了,不知道是不是留在你的门上了,你可能应该去换把锁。”
  原来他就是第二个主人。他的普通话很标准,没有口音。我辨不清他的年纪,只听到隐隐的疲惫。
  “我……”
  他又犹豫起来。
  “好了,宝贝,”他抬高了声音,“别闹了。”
  原来是闹矛盾了。
  “你看,我们在一起半年,你知道我对你的好,我房子也给你买,衣服钻石也给你买,你要什么有什么。你不让我去你家,我就不去,宾馆就宾馆吧……”
  我屏住呼吸听他说。
  “我不是那种花天酒地的男人,我在外面只有你一个女人,我是真的喜欢你,喜欢和你在一起,可是你看,你突然闹起脾气,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我要担心的。”
  他叹了一口气。
  “宝贝,你要体谅我。我家里头不难解决,也没孩子,只是我妈年纪这么大了,身体又不好,要是看到我离婚,她怎么受得住?你……”
  男人的话还没有讲完,电话自动挂断了。液晶上的时间显示到达一分钟。
  我站在原地,居高临下看着那部电话。我不知道它会不会再次响起。等了一会儿,男人没有再打来。我深呼吸一口,耸耸肩,走上去把那段一分钟的录音删掉,在电话的按钮上留下了唯一的食指指纹。
  
  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就好像我不曾来过。
  我打开门,走出704。钥匙还插在门锁里,我进去的时候忘记拔下它了。也许,我猜,这么进入别人的房间,才会紧张得忘记拔下钥匙。当然我的母亲不属于这个范围。
  我用手腕勾着门把手,关起门,打开703的门。那把钥匙,我不打算去取下来,随便谁再进去704,那跟我没关系,反正我不想去了,我对它没有一点儿好感,我只想回到我那个干净整齐的703。
  走进我的703,刚刚平息下来的心又被惊到了,这次我真的跳了起来。
  “你吓死我了。”我说。
  “啊,对不起,”他从沙发里站起来,走到我的面前,“我刚刚才到,你去哪儿了?”
  “我?”我说,“我去倒垃圾了。”
  “宝贝,”这话听得耳熟。他抱住了我,让我背贴703大门。“真想你。”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对不起,把你一个人留了半年。我一下飞机就赶来了,特地不告诉你,给你个惊喜。”
  我继续笑,看着他越靠越近的脸,对他说,“你妻子还好么?”
  这是我第一次问及他的妻子。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冒出这句话。他愣住了,脸孔也后退了。
  “呃———半年都在念书,”他移开目光,“她一直在巴黎的郊区念书,我的工作都在市中心,又特别忙,所以我们也没什么机会见面。”
  “带什么礼物给我了?”我为他换了话题。
  “香水,还有范思哲的衣服,喜欢吗?”他的目光回来了,整个脸都过来了。
  我点了点头,伸出手环住他的脖子,开始吻他。这个动作我很久没做,有点生疏,但还是努力在完成着,毕竟这是我的工作。

 

作者简介:
    徐歪歪,女,1983年出生,现居上海,出版过小说集《苦难班的女儿》。

 

责任编辑   张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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