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操纵中国——五一节日看长假系列之(一)
(2009-05-01 20: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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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罗律的法治时评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都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如果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效力仅次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
作为地方政府,按照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应当是对全国人大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模范遵守者和优秀执行者。而事实是,非要国务院办公厅下个文件(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3月26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才能确保行政法规的执行,在一个秩序的国家里,这是很不正常的。
制度是秩序的长城。当这个制度对秩序的需要不太适宜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先改变这个制度,而不是去破坏这个制度。无视制度的存在的随意,是自毁长城,最终会导致的是秩序的混乱。
有法不依,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司法不公,司法机关不依法判决;法律失信,没有人愿意去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这不是我们这个国家所需要的秩序。遗憾的是,这种状况是客观存在,而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警惕,却在不断的上演肆意的随意。
古希腊有位著名的智者苏格拉底曾说:如果人人都以判决不公正为借口而随意的加以否定,判决没有威慑力,那么国家哪里还有什么规矩和秩序可言?国家又将存在下去?所以,人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服从法律的决定,哪怕他是冤枉的。
我本人也是一个恢复五一长假的赞成者,但我不愿意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未修改以前来享受这个待遇,因为秩序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