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前线】下辈子你还做广告人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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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
已经体验了一辈子的事情难道还要再来一辈子?虽然这辈子过得还不错,身为一个广告人,我享受过比其他正常行业的人工作自由度更高、乐趣密度更大、创作成就感更强的人生,但像我这样喜新厌旧的人,同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再来一次的,不管这次的经验是如何地美好。
事实上,我早就准备好许多“下辈子工作志愿”了,像蒙古养马的牧民、马术俱乐部的老板、奥运马术选手、大连女骑警(下辈子嘛,当然也可能是女的)、古装剧的骑兵临时演员、矮小的赛马骑师、甚至是骑马讨饭的流浪汉,都比再做一次广告人更具有吸引力。
再好吃的餐厅,也总是第一次最好吃。
不确定
因为这辈子就是误打误撞才做了广告人的,所以下辈子我也不知道,或许也能误打误撞碰到更好玩的。
做
能去地球上更自由更重视创意的地方做。
不做
还是在原地做
不做
Once is enough. On my next life, I want to be a pole dancer.
不做
每天我们都为做着诱惑别人的事情而沾沾自喜:让饮料充满七色味觉;让香水充斥着赤裸
裸的性感;让汽车充满霸气唯我独尊;让商场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竭尽所能的诱惑消费者,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别以为做广告就风流倜傥,逍遥快活,每天都会受形形色色的客户的十年如一日的蹂躏,骄傲而又卑贱的活着,这就是我们!如果还有来生,我宁愿自己是一件有使用价值的商品。
做
说实话,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广告这个行业。因为在中国,广告业特别是创意这个行当,相对于别的行业而言算比较公平的了,基本上可以做到靠能力吃饭。不问来路、不看背景、不重文凭、不管专业,只要够屌就有碗饭。在中国还有比这更爽的工作吗?
zhu.fengfeng(豆浆)
可以接触很多人,喜欢和人接触。如果不做广告,我考虑去做产品。
P3
最“偷懒”的拒绝或坚守理由(一不小心就跟着罗斯福的思路走了)
张小平
不做
我当了美国总统。
不做
因为这辈子已经做了广告人,所以下辈子我打算做做总统。
做
我知道自己的半斤八两,做总统肯定没戏,还是做广告人吧!无论如何,这个职业还算凑合,因为从来没有一个行当能让你每天接触那么多领域,每天都有新鲜和未知!也从来没有一个行当纵容你到处传播馊点子,而这些馊点子居然还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也从来没有一个行当能逼迫你连坐在马桶上的时候、等电梯的时候、泡妞的时候都要思考;当然这个行当也总相伴着抱怨、失落、挣扎、妥协……但做总统真的没戏,只能做广告。
做
来生,当然,我想不出还有比广告更让我觉得来劲的工作,除非来生我不是一个喜欢折腾的人。 如果不做广告人,我想做总统,“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同理,“不做广告人就做总统”。
做
当创意的工作已经成为了一种乐趣时,看日出也是它附带的一种浪漫福利,我已经喜欢上看日出这个运动了。或许以前还未察觉,许多伟大的创意已经成为了刺激我继续成长的营养,如果没有了这种刺激,可真是无法想象……现在,更多时候,我是在享受这一份来之不易的浪漫。所以,是的,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做广告。
如果不做广告人,为了那句该死的、拥有史上最牛代言人的、最完美无缺的、为广告公司以及广告人做的广告语,我估计我还得活在这个“万恶”的循环中。是的,我会尝试做一个好公仆,跟罗斯福比肩一下,坐在他曾经坐过的位置上,用另一种视野,观察这个世界的不同。
不做
这辈子做创意,下辈子还做创意,
这样的
人生规划很没创意。
做
蛮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