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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交易新规有托高房价之嫌

(2009-02-19 21: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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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规

房屋交易

房产

深圳住房交易新规有托高房价之嫌

——兼论选择性“认真”

     昨天从深圳电台交通台听到两个关于政府部门“认真”办事的消息,初听,觉得可笑,细思则觉得可悲。

     一则是南京某警察局将一个小孩拾来的五角钱,正而八经拍照,报纸公告招领。据解释,这是为了给孩子拾金不昧的精神一个人认真负责的答复。

     第二则是深圳政府某部门公布商品房交易税优惠新标准,这个标准对应着关于普通住宅的解释,并随之对颇为可疑的各区偏高的房价予以合法认可,这类政策微调,很体贴入微,也是政府部门认真的一种。

    这两类认真,背后的深意,大有可究之处。

    先说小孩子拾到五角硬币,交给警察,警察如实上报,按严格的程序,是要公示、招领的。问题在于:一辆自行车可以招领,一个手提包可以招领,因为这些私人物件总是有个人记号,可以区分。而一个毫无个人印记的五角硬币,值得公示招领吗?做得到吗?这表面上是警务部门关于拾物招领的程序设置有所不周的所致,实际上则反应出某种选择性的“认真”在此显示出荒唐效果。倘若一位市民丢了一辆自行车,警务部门跟踪调研的程序,有那么严格吗?倘一位女士说受到性骚扰而报案,如何受理并严格走程序?据我所知,全国各地有关自行车丢失的案体,其本上是登而不记,由它去也。至于性骚扰,则更是无从追究。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为何小孩子拾到五角硬币,就值得如此认真?选择性认真,在我们的公共事务中,表现太多了,比如某某官员贪污10万,可能被判重刑,而另一位贪污上亿的可能象征性的退点钱、找些理由开脱,还可以轻刑处理,逍遥法外的也不罕见,这还只是说已曝光的,没曝光的,则正在被选择性认真的观照之中。

    另一则关于深圳颁布房屋交易税优惠的,其优惠标准内容则显示出体贴、周到的服务中,在保护某种不公,为什么这么说?看看具体的优惠内容吧。

    一是优惠标准是把普通商品房定在144平米以下,这个面积标准太高了,我早就说过,中国的144平方作为经济实用型上限,是一个邪恶的标准。

     二是福田、罗湖的房价可优惠范围是17090元/㎡,且可延伸到其1.2倍,即205080/㎡。这是什么意思?就是买得起300万一套房的人,可以享受交易税优惠,就是为深圳的高房价作托!托到205080元/㎡以下就可以享受交易税优惠,即明确表示政府部门认可205080元/㎡是“经济实用”的房价。其实,即使从消化存量的角度,要对这几年开发的大量大户型住宅的交易作有效刺激,也应照顾到中央政府关于90/70政策的一致性,给予90平米以下住户交易税以更大的优惠才是,如今这一道杠杠不划,明显暴露出深圳有关部门思虑不周、忘乎所以的“救市”之心。

     三是:宝安、龙岗两区可优惠房价标准定在在13000元/㎡左右,实际上高于深圳近几个月来的全市平均房价,连宝、龙两区可享受优惠标准的房价都高于过去几个月全市的平均价,这个意思,就是深圳的房价应该涨,这可真的是认认真真在托高房价,这可是政府部门在认真选择后作出的体贴、周到的服务——降房价的服务懒得做,升房价的服务做得欢。可真会选择呀!

(本文消息来自电台,或有播报不全,或听有遗漏,以报纸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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