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使用为何不受银行欢迎?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可以加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行列的人士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域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学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在职职工。从这个定义看出来,只有城镇临时工、农民工、农民和军人不在此列。
该条例26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由第26条可以看出,银行是不必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的,正因如此,银行亦只收取一定的管理手续费。这么天公地道的事情。广州限价房申请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遭银行拒绝的理由,有点荒唐了。
据《第一财经时报》2008年2月1日的报道,商业银行方面担心限价房公积金贷款的信贷风险以及利润不高的问题。据一名银行经理说:“限价房5年内不能转售、出租,而这些限价房的申请人中,我们发现不少是自由职业者或是从事保险、业务员等收入不稳定的行业,又或是夫妻双方只有一人就业的家庭。如果在5年内物业断供,银行不能将房产拍卖,放出去的贷款就成了大笔帐。这个责任谁负?”
我不知道报道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则该银行经理完全不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果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润不高,那也是因为对于银行没有风险负责、只是托管的委托在先。如果嫌受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利润不高,那么银行完全可以拒绝受托,或者与政府有关部门谈判,提高托管手续费。不能在接受委托后又嫌利润不高。
关于抱怨申请人的身份,收入不稳和5年不能转让的问题,银行完全没这个资格去管,因为根据条例,这些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5年内出现风险和5年后出现风险,均不须银行置喙
。
但由这个报道反映银行方面的错误判断,也看出银行方面在延续这两年推动房价畸型猛涨方面的惯性。在那么畸型的房价下,银行乐此不疲“转按揭”、“气球贷”,怎么就不担心风险了?只注意眼前的贷款业绩和眼前利润。中国的银行,如果是真正私人银行,可能会认真关注风险,那些国有银行,怎么会去在乎风险?
说来说去,是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手续费不高,所以银行嫌弃它,对住房公积金使用设置种种托词。那么,当初为什么又欢迎住房公积金受托到自己银行?还不是看重那个存款数额!如此前恭而后倨,可见我们的国有银行体系是没有诚意、不讲信任、亦不顾真正的金融风险的。
至于广州已开发出的限价房,是在房地产热炒时高价买的地,而房价甚至比“拐点”后的普通商品房价格高,因而存在风险的问题,这恰恰暴露出这两年承蒙银行关爱有加而炒高的地皮和房价,导致政府“限价”还限了一个高价位的尴尬。银行系统对这种现象,应该坦然承认自己是高房价高地价的始作俑者,主动承担错误,作出积极的、促进房价回落到理性价位的举措,而不是袖手旁观,无端嚷嚷住房公积金使用起来利润不高。
中国的国有银行,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