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政府给住宅商以补贴的模式
这并不是一个耸人听闻的题目。它是中国房地产业走向健康、稳健的一个重要标志。
目前,有“政府负责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开发商只管开发商品房”的说法,这不但是不负责任的权宜之辞,也必是故弄玄虚不准备兑现的。
每年有多少农村人要进城?全国整体而言要准备多少钱、多少地投入廉租房?没个数。据经济学家钟伟推算,根本就没兑现的可能。
那么,这种说法只是暂时为政府和开发商各自的尴尬找一个开脱之辞,也为进城农民画上一个梅子饼。
何况,该说法本身是充满矛盾的。廉租房与保障性住房之间并无严格界限,这两者与商品房之间也无严格界限。
政府端不动廉租房与保障性住房的大盘子,开发商则既可参与廉租房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可建设高档商品房,它开发的低档商品房也可由政府收购作廉租房或保障性住房。关键在于,不同的住户,应该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不同住房补贴,政府也可有计划地一次性补贴给开发商开发的某楼盘,通过协议规定其销售对象群体(根据收入与纳税状况)。
这些,均有待国家制订《住宅法》以及各省市根据《住宅法》制订执行细则予以规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绝非政府和开发商各干各的。“各干各的”的主意,如果不是一条拖刀计,就是一出苦肉计,或两者兼而有之:是开发商的拖刀计、政府的苦肉计。
(本文参加新浪房产和堂堂网文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