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民土地(流转)运动小报告
十七大精神,将指引小城镇的快速发展。而广大农民群众将发起一场土地战争。这将是我国城市化最壮丽的一幕。这几天回老家,略加调研,发现了这一“秘密”。
我老家的乡公所所在地,于今已逐渐朝“镇”演化。这个地方地处湘乡市到韶山市的省道旁,从常德往衡阳的长途汽车也经过此地。紧挨着公路,近十几年来逐渐建起了一些房子:先是补胎充气,继而柴火饭庄,到后来,稍有规模的小型超市、理发店、旅店也出现了。还是在十多年前,土地交易就出现了。
首先是乡公所所在地的本村村民,在邻居之间调换靠公路的地。凭着友情亲情换来靠公路的地,用于建造亦宅亦店的房子。十四五年前,每块宅基地,不过附以800~1000元的现金,另加一块等面积的菜地或田地。
稍后,是外村村民来换紧挨公路边的地,这种交换,村里是要收几百块钱的公积金的,同样,田地主人获得1000多元加一块等面积田土。
再后,则是离此地较远的,手中有点余钱的乡民来“买”地,那是97年左右,花12000~15000元可以买到一块面宽不过4米、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地,明显是底层开店,上面住人的。
于今,紧临过境公路的土地已经卖完了,与该过境公路相垂直的一条本地公路两旁开始划地而卖。本村村委从村民手中“征”地,每亩地不过1.2万元,靠路边每亩可划为6~8块店面用地,以平均7块计,则每块25000共计卖17.5万元,即仅村里过手,土地升值超过14倍。毫无疑问,一部分作为村里事业基金,一部分用作村干部分红,村里和村干部有足够强劲的动力去从事土地流转的事情。
以100平方米土地作范本,从15年前开始村内换地开始的1000元“附加费”,到15年后今天的完全流转过程中的土地定价,已翻了10-25倍(因为最早的交易还有一块不好定价的等面积土地作底的缘故,倘若一文不值,则可视为翻了25倍,若还算值点钱,也在10倍以上。)。这是政府干预极少的土地流转,几乎可以等同于自由流转。村委转手,也完全按照个人转手的“市场价”。这可以当作为土地自由交易的价格,也可说自由交易促进城镇化的模式。然而,这种有生命力的、自发的模式,是为目前土地法规政策不许可的。
因而,这将是一场土地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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