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动物的消费
身边有朋友是信佛或崇道的。每逢初一、十五,他们有一帮人相约去放生。出于好玩,我问他,所放之物何来?曰:有人送。再问,所送之物何来?曰:有人捉。问:捉生之人系坏人?好人?曰:不坏不好。问:放生之人系坏人好人?曰:或许曾为坏人,现在想变好。问:你们现在想变好,却以利益诱使别人去作恶(捉生),而捉生之人应算坏人,那么放生之人不可谓好人。
由此可得出:放生非行善,而是作恶。只不过这种作恶,加了一层虚伪的道德迷彩。
实际上,所放生之生,许多是从农贸市场买来的,大抵是乌龟王八、鱼虾虫鸟,也有好事者花高价买寿龟,亦待有钱的王八来放它。
或曰,初一、十五,起个大早、赶场远足,亦有益身心。好罢,去种一棵树、莳一蔸花,或许好过与动物打交道。无论是佛性还是人性,草本高过肉本。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信然,即令放生,也要拣动物肉疙瘩,人离动物终究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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