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无须确定主色调
关于城市色彩主调的议论,底蕴是探索城市之特色。
依我二十多年来对城市与建筑的观察与思考,能在“城市特色”考题上交得出答卷的人,大约只有两种人,一类是城市的第一行政长官,另一类是理论工作者,而且是有霸气的理论工作者,如果要找一个标准榜样,就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所期许的哲人王。如此说来,这两类其实可归于一类,即手握绝对权力的人。但是无论是城邦僭主,还是国王,或者集哲学智慧与权力于一身的哲人王,交出来的城市特色之答卷,往往不及格。
城市特色的正确答案其实只有一个: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而不是英雄创造历史,特色是人类生活的结果,而不是天才人物预先的设计。
如果你自诩为王者,你就去公共论坛上去交城市特色的答卷吧,不出乖露丑才怪呢。
话题回到城市是不是要定一个主色调。如果是为了刺激一下公众注意力,一座城市发动大家作个游戏:议一议城市之主色调,倒也未尝不可,但当不得真,议一议也就完了,不要进入立法,更不要介入行政许可范围。
我这么否认主色调的意义,当然有我的道理。
第一,地球上除大自然本身的青山绿水(或蓝色的海水,沙漠地带除外)作为主色调之外,其他任何色彩均只是点缀。以一种点缀之色来作为主调,意味着青山绿水基调上的主要亮点,就如一位女郎涂一点紫色唇膏,大家就叫她紫色女郎,其实她的身体大部分还是白、黄、黑或棕色的。
第二,人工造物,历尽时间、风尘,最终归于一个宽泛的“灰色谱系”。所以学建筑专业的人,大都知道一个所谓“高级灰”。从人类对生活环境的认知来说,灰色之物,对视觉冲击力是最小的,人处其中不容易疲劳,还有得安生。倘若城市颠覆性地大面积使用艳丽颜色,这样的城市一定会让人长期兴奋、过早夭亡。从这个角度,就说明了,几乎所有城市中均以灰色建筑为主体,有的偏浅一点,有的深一点,有的灰偏黄,有的灰偏红。有人对广州把“灰黄”定为主调大唱反调,上纲上线,立意于“不可容忍之灰”。我说过,城市不必好事者去确定什么主调,它必定是灰的,另外,灰色的城市是可能优美的,灰色的城市并不意味着灰色的生活。
当然,在城市建筑的色彩上,我也不认同随便用什么色都行,陷于一种犬儒主义、相对主义和机会主义泥淖,这样一来也显不出知识之价值以及个人的基本判断力。从大的原则而言,城市建筑用色要讲究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在使用艳丽或过于深重的色彩时,要注意严格控制涂色的规模。
深圳之建筑用色上有一则广为人知的故事,现在大家普遍意识到这是一个关于用色失败的故事:中银大厦这一组建筑的外墙用了偏紫的暗红。由于是一组高层住宅建筑,矗立在市中心区的东北一角,如今,尤其显示出它的尴尬了。早几年,当市中心区还是一片荒芜之地时,它紫也罢、红也罢、红得发紫也罢,倒也没有切近的参照,还不那么个涩。待中心区其他的铁灰色、蓝灰色、白色建筑纷纷建起来,这座紫红的大厦,就永远在尴尬地向城市宣讲一个故事:这里曾经是枪毙罪犯的地方。
这里又牵涉到关于风水和人类死亡正义的两个问题:风水师们为中银大厦涂上的紫红色,“邪”避不避我们不知道,但尴尬的印记却永远打上了,就象霍桑的《红字》。风水师之目光短浅,其色彩效果的多种作用、在未来环境中的角色,根本就没预见到,本来是无稽之邪,经风水师一上手,倒真的邪乎劲儿就来了。
至于枪毙罪犯的地方,就一定会怎么怎么地不堪吗?那么,美利坚的缔造者们在五月花号上可都是罪犯呀。南京雨花台,我们如今叫它是烈士就义之所,但在当时的政府与法院的判决中,不也是对罪犯就地正法吗?难道阴阳两界,都有同样随朝代更迭的正邪之分吗?风水师连对死亡的基本参悟都没有——浅俗倒也罢了,恶俗到不可耐,就不应该了。颇为耐人寻味,深圳中心区还真的有座“五月花酒店”,一座白色、灰色相间的建筑,呈现给人们的亲切、欢乐的印象,让人怎么也想不起五月花号上的衣衫褴褛的罪犯。
谈谈城市色调,扯得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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