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浅析
若干年前,当“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出来时,我就哑然失笑:我们的建筑教育,真的见成效了。古罗马建筑家维特鲁威说建筑的三要素是“适用、经济、美观”。而中国建筑界略加改装奉为圭臬的是“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
或许是出于对国情的尊重,推出新时代的住宅政策时,“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被省略掉了。让人产生联想:一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必讲美观,二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必须讲究美观。前者,逻辑上错误,但在潜台词里,是尊重国情的,因而伦理上可能得分多一些;后者,逻辑上正确,村姑出门还要三分俏呢,但是,在伦理上,得分会低一些,因为在公共资源容易被不公平占有、无监督利用的情况下,美观是一定会讲的,而且会过度地讲。我们的“经济适用房”果然就是这么一个在经济上、适用方面、伦理上和审美上均不如人意的东西。
如今经历了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被一度放弃的经济适用房,又被人们提起。但公共资源分配的公正渠道并没有建立起来,经济适用房的成本与质量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其实,如何达成真正美观的设计,也没有选择妥当的责任人,原来的美观,也只不过是乱花钱的借口——所有这些条件均不具备,当社会形势逼迫地方政府到锦囊里去找妙计时,一定要充分估计到这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