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同性恋大游行”
网上最近报道悉尼举行同性恋大游行。对于同性恋话题,我的知识储备可能根本不够,但挑战自己的判断力,这也是一个颇具杀伤力的刀锋话题。
游行中的表现,无可非议地可以夸张了一点。为什么同性恋游行总是往奇怪打扮、身体裸露方面做文章,是不是同性恋就非得如此怪异,不如此怪异就不足以体现同性恋的怪异,不是恰恰证明同性恋是怪异的吗?
同性恋的性行为,甚至为了不表示歧视,我还可以说是他(她)们的性享受行为,不见得一定要有观众吧,正如异性恋的正常性行为,也是一对一的私密行为,舍此则属另类变态寻欢。那么,游行一定要在公众场合表现同性恋的无所禁忌的寻欢吗?或者说是平时的压抑,要在游行节日作极度变态的夸张吗?
同性恋,你们的正常是什么?
另外,所谓斯巴达军队的超强战斗力是因为斯巴达时代盛行同性恋,恐怕是一种伪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