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未必一定要进入寡头时代
房地产业进入寡头时代,并不是一个理性预期。很可能是基于众多非理性的理由,加上政府的强力管制,导致了这一局面。
简单来说,土地公有制、银行图省事、政府想降低腐败的风险、社会治安不好,四大因素导致房地产业走向寡头化。
相应地避免走向寡头化,同样存在以上四大方面的改进,可能产生重要影响。
土地公有制会衍化出愈来愈明晰的产权形式。农民更充实地拥有农用地和宅基地产权,城市中各类院子行政划拨的土地之交易透明化、市场化,并且对于住宅和城市建设而言,应加上一条大纲,颇似甘地说过的:土地可以满足城市和人的需要,但不能满足人类的贪婪。
银行制度更精致的完善,小额货款发展起来,其基础是个人信誉制度建立的,导致银行不必也不可能在城市房地产方面“孤注一掷”,更不可能只青睐“大盘”这种“优质资产”。小打小闹、旧店改造、旧厂改造、旧村改造,都可出彩儿,不必一定是闹得盆满钵满、满城风雨、雨骤倾盆的大改造、大建设。潘石屹不是现在也替《小的就是好的》一书作充满感情的序言了吗。
政府在反腐败方面的努力,目前有一个矛盾。一方面要服务基层、权力下放,一方面要权力向上集中避免基层大面积腐败。其实,向上集中过程中,也可能发生面积虽相对较小,但强度更高的腐败,类似于提高了“腐败容积率”。每一轮“更严厉的土地控制”,颇类似于美国曾施行的禁酒令,使私贮酒业抬高了价格,但绝不至于收手,炒地者也一样,只不过变换了方式,显得更符合程序,但显然更有利可图,值得一搏。
社会治安问题,我一直有一个比喻,“黑衣人”是与房地产商暗通款曲的,大量发生的治安案件,使老百姓更信赖房地产品牌。品牌地产商开发的楼盘,如果说什么尊贵、皇室气派是鬼扯淡,那么社区保安能较好维持治安则是真的,这才是致命的诱惑,老百姓会为了身家性命而积几代人积蓄买一个昂贵的避难所。但这种局部的治安是不值得称道的,因为它本质上类似于黑帮分割地盘的控制。要求得普遍的安全与和谐,政府该做的事多得很,社会治安就是一桩,医疗是另一桩,这些事,远远比GDP重要。为了避免经济学家挑剔,应该说,发展到目前阶段,这些事情比GDP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