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警方涉嫌有选择取证
质疑一
1月18日,安顺市公安局副局长冉太友称,经初步调查鉴定:经过尸检,确定两名死者生前喝过酒。贵州省公安厅根据13日采样作出的尸检报告表明,死者郭永志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9毫克,郭永华为233毫克。民警张磊的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即酒精含量为零)。
真相:18日当天,记者在安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科学技术大队汪驰明大队长处了解到,13日对民警张磊“抽取静脉血液3毫升”(大约相当于塑料瓶可乐瓶盖的容量),而对死者郭永华、郭永志的尸体“抽取心血各50毫升”!(注:有多人录音为证!)
试问安顺警方:
1、张磊血液是12当日抽取,还是次日抽取?次日抽取的血样有多少可信度?
2、张磊的3毫升静脉血样是一次性检验完毕,还是留有少量备查?如果公安部需要复查张磊血样该如何处理?
质疑二
1月18日安顺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官方调查了51人次,证实当时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
真相:在事发现场图片中,死者旁边1米处即为“宗申摩托”专卖店,该店小老板刘书浪事发时就在现场,媒体报道中也多次提及对他的采访。但奇怪的是,安顺警方对此却视而不见,直到15日中午12时左右才第一次对他进行询问笔录,而此前的13日上午,安顺即将该事件定性为“抢夺民警佩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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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与郭氏兄弟发生“抓扯”的戴家父子,也并未看到郭家兄弟抢夺张磊枪支,仅在17日《黔中早报》的报道中称,“有目击者说郭家兄弟抢夺张磊枪支”。戴寸忠对记者坦称,15日“在上关镇派出所接受过记者的采访。”试问在警察陪同下采访所谓的目击证人,其可信度又有多少?
无独有偶,请看2006年发生在贵州六盘水的警察枪击案是如何调查的:他们在调查询问一名目击证人时,目击证人原原本本地把事件给他们讲了,他们却不记录,这引起了目击证人的好奇,就问他们为什么不记录,这些调查警察说,你讲的无关大局。这名目击证人由此认为,这些人不是真正地想办案,而是为那个杀人的警察开脱。这名目击证人向有关记者进行如此表述,并在记者的采访笔记本按下手印表示所述属实!
(请见下图) http://1854.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10/1/24/23/14/12711bb1ebbg214.jpg
质疑三
警方对张磊连击2弹致郭永志死亡的解释是,郭永志腿部中弹后,“甚至都没有感觉自己受伤,仍旧继续抢夺张磊枪支”记者提出,郭永志腿部中弹后,如若与张磊继续“抓扯”,或许张磊衣服上应有郭永志的血迹,警方是否检验了张磊的衣服?
汪驰明答:张磊衣服已被关岭县公安局收藏。
同时,在警方两次新闻发布会中,并未提及张磊身上是否有争抢中的伤痕。
(据http://zhanghongwei.blog.sohu.com/143074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