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大”期间,“城镇化”“城乡发展”等词被多次提及,城镇化发展进程也得到了密切的关注。进入2013年,中国的城镇化建设迎来了新阶段。而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行业的关系是绕不开的话题,因为城镇化的发展,无论是建设的需求还是住房的需求,都处在上升期,这对于房地产业而言,都是巨大的市场。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
克强前不久指出的,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所以我们要客观看待新型城镇化建设,因为城镇化不是城市化,它亦城亦镇城乡一体,在产业层次、人文心理、居住环境上与农村相近相通;与之相对的大中城市,虽然有发达成熟的产业,但由于技术要求、生活成本、发展空间等原因,很难大规模吸收进城农民。从这点讲就要杜绝之前“摊大饼”式的建设模式。
据悉,全国城镇化规划草案已经基本成型,拟定了新型城镇化的六大指导原则是:
——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降低城镇准入门槛。
——坚持城乡统筹,把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合理调整优化城市群格局,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以大带小,把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联接起来共同发展。
——集约高效,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设置城镇建设标准。
——完善城镇的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六大指导原则将使新型城镇化有着与以往城镇化不同的外延和内涵。
对于“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的政策信号,房地产业内在此轮建设中依然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业人口市民化带来的巨大住房需求,将是房地产行业迎来新一轮发展的契机,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动力。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这无疑是一个大事件。但我们一定要从之前城市化进程中总结经验教训,不能盲目的把城镇化与房地产划等号,并且借鉴国外城镇化经验教训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正如“新加坡规划之父”
刘太格日前谈到中国城镇化发展时所说,城市化的背后有很多工作是看不见的,规划要做得合理,基础设施要做得到位,人民的生活、教育、就业的机会要制造出来,只有在这些先决条件解决的基础上才能谈如何塑造城市的形象。
(链接:“新加坡规划之父””:城镇化需要完善的远期规划http://world.cankaoxiaoxi.com/2013/0311/176038.shtml
)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