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华商报》记者赵伯平说要就陕西省公积金贷款的问题采访我,希望我谈谈个人看法。说实话,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我也比较陌生,虽然在经营中多次遇到,但真正操作仅有一例。而这一例因手续烦琐竟做了两个多月,从此一直敬而远之。当然,这是前年的事了,听说近来便捷多了。因推辞不下只能从商业贷款角度谈谈自己的一点感受。
根据相关数据了解到:截止到2008年12月,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已达403亿元,但沉淀资金达115亿元,巨额资金处于待激活状态,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缓慢。为了让这笔住房公积金切实发挥作用,有关部门频出重拳。
从商品房市场看来,目前我市能够采用公积金贷款的项目少之又少,90%以上的楼盘都没有开通这项业务,多采用商业贷款渠道。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出于利益考虑,开发商只愿意和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合作,从而排斥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如,某开发商在项目启动前需要银行贷款来支持项目进展,银行与该开发商达成贷款协议,这样、作为条件,这个项目的商品房贷必须在这家银行来做。如果这家银行没有与公积金贷款管理部门达成意向,那么这个项目和该银行就无法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从二手房市场看,各中介机构开展的二手房按揭业务几乎全部走商业贷款之路,少有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即便有客户要求进行公积金贷款,中介机构也只能以个例形式单独操作。而商业贷款中,中介机构却是以法人形式开展工作。可以说,目前中介机构操作公积金贷款名不正、言不顺,从而减弱了中介机构的积极性。
从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客户角度来看,公积金贷款宣传力度薄弱,按揭流程繁杂,审批时间较长,有些事情必须申请人亲历亲为,不像商业贷款那样只要与银行客户经理见一次面,其他事项均由中介担保机构去做,基于此,许多人因烦琐而放弃。
与商业房贷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缴纳此项费用的企事业机关职工来说,在购置住宅时可以减轻房贷负担,享受利息较低的优惠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能够像商业贷款那样去推广、普及,一定会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就此有几点建议: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大公积金贷款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大宣传目前楼市不景气状况下,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针对职工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加大软、硬件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积金贷款网站,设立公积金贷款资格、流程、现行利率等查询系统;明确审批部门、审批时间,最大程度的体现以人为本的主旨。让所有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市民,可以在这个网站中一目了然的了解信息。
其次,放下架子主动出击。应主动联系开发商和银行,广布公积金贷款网点,使商业、公积金房贷两条腿同时走路;还应广泛联络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开通由中介担保机构代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使一、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动起来,完善公积金房贷款梯度形成,使不同收入职工均能受益。
最后还应鼓励已经购房而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将自己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虽然有一定难度,但值得相关部门去尝试。
所有这些都需要有一套操作性强的系统来支持,也是推广这项业务的当务之急,这点公积金贷款管理部门不妨向各商业银行学习取经,使广大职工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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