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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 和讯
新股发行机制作为A股市场中小投资者制度性利益受损的象征,受到猛烈抨击。现行的新股发行机制由于存在先天缺陷,落得如此象征理所当然。试想,一个无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还以资金为王进行申购,无疑是对大资金公开的利益输送。
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就新股发行制度的变革进行调研,新股发行制度有望向中小投资者倾斜。
新股发行机制必须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得到保护,这是个原则问题,不容讨价还价。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应该谨防仅仅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热情,而无视市场规律的做法,以免保护反被保护误,最终伤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往的新股发行制度数次改革,都犯下了同样的错误,此次改革应以史为鉴,防止重蹈覆辙。
目前提出的方案各有利弊,不应对其中一种骤下定论,而应充分考虑到各种约束条件,以及市场可能产生的应对举措,先做预案。
提出的方案之一,是由现行的按资金申购变为按账户配售新股,一个账户若干手。从表面上看,按照账户配售比按照资金配售要合理得多,起码不会产生大资金大肆攫取无风险收益的现象。不过,按照账户配售有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即监管者必须对账户进行有效监管,确保不出现大量傀儡账户和影子账户。
方案之二是借鉴香港市场“一人若干股”的做法,以最大限制地满足中小投资者的需要。事实上,撒切尔夫人新政期间,改造国有企业,通过上市让利于民。除了向国有企业的普通员工赠送若干股份,只要中小投资者出现超额申购,政府就毫不犹豫降低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划出部分优先满足普通国民的投资愿望。
这是一个成功的经验,对于我国新股发行面临的是一个数量难题。我国的上市公司数量、发行的股份与人数以及1亿户左右的开户数相比,显然是杯水车薪,尤其是类似于全聚德(002186)这样的小盘股,恐怕摇号与中签是供不应求状态下的必然选择。而对于中石油、工商银行(601398)这样的大盘股,还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则不妨采用这一方案。一可以将国企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度给普通国民,二是这些大型公司在发行数量上勉强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另一个方法是恢复市值配售。在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实施之前,股市里实行的是市值配售的发行方法。这种制度最大的优点并不是对投资者的公平,而是鼓励二级市场投资,使资金在一级和二级市场取得均衡。
市值配售有显而易见的缺点,这种方法虽然比资金为王稍好,但归根到底还是资金为王,全流通时代的到来,表明从2002年开始的市值配售的基础已经不再,A股市场投资的火爆也让市值配售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新股发行方式从1999年以来历经变化,无论是从最初的上门推销到后来的认购证摇号,从资金认购到市值配售再到当前的网上、网下申购与认购,都在当时引发了市场的反弹,迄今为止,有关方面并未找到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无论是市值配售还是人手千股,种种方案预设了一个同样的前提,那就是,一级市场是一个无风险收益市场,所有入场者就是得到了恩赐等着分钱的人。无风险收益神话使越来越多的资金麇聚于此分一杯羹。不打破无风险收益神话,不让一级市场恢复市场定价,改变目前的局面,无论使用哪种方法,打新的资金都不会减少,资金为王的现象也不能从本质上得到根治。
与改革新股定价机制相配套的措施包括:设立评级机构,降低上市后价格与发行价天悬地隔的投行评级;对普通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发行定价,对大型国企采用英国国企的上市之路,以解决国有企业还利于民的原初问题。
对打新股的理财产品大可不必过于紧张,虽然短期参与资金高达数万亿,相关理财产品近千个,但没有迹象表明会这会酿成金融风波。相反,由于逐利的资金越来越多,打新收益率随之下降,当融资成本高过收益时,利润被摊薄时,资金的疯狂自然停止。市场行为总会通过市场得到有效纠正。
改革新股发行机制绝不能反市场化
2008-1-17 南方都市报
新股发行机制必须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得到保护,这是个原则问题,不容讨价还价。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应该谨防仅仅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热情,乞灵于对中小投资者的行政庇护,而无视市场规律的做法,以免保护反被保护误,最终伤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往的新股发行制度数次改革,都犯下了同样的错误,此次新股发行机制改革理应以史为鉴,防止重蹈覆辙。
注:到现在为止,新股发行机制的改革没有取得过好效果。大动干戈未必有用,何不冷静以待,等到打新资金让普通股民利益均沾?同时启动英式回拨机制,让所有帐户都能享受到国企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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