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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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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nby.com.cn 2006-03-08 15:35:52 |
河南报业网讯
自今年3月1日起,安阳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负责代为收缴。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从今年9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包括全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按规定应上缴县级以上总工会的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负责代为收缴。缴费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为计算基数进行工会经费计提,计提后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列支。实行垂直管理经费的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电力、地质等企业、事业单位的收缴比例和名单将由市总工会提供。 据悉,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将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实行按月征收。凡是有上缴工会经费义务的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当地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并接受主管地税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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