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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运营规范》的缺憾

(2013-10-13 17:03:25)

  《出租车运营规范》终于出台了--虽然是姗姗来迟却也是好事!不过这个规范还是有不少缺憾,尚需完善。

别的不说,但是有一条必须要成为出租司机必须要遵守的规定--就是出租司机载乘客到达目的地时必须要提醒乘客携带好东西,而且在后备箱有行李时必须下车为乘客服务。这一条规定万万不可缺少!

  众所周知,只要你开着车收听交通台广播,几乎天天都有出租车上遗物的--大到拉杆行李箱,笔记本,照相机,还有钱包,护照,身份证件,文件,家门钥匙等等,形形色色!丢失者心急如焚,夜不成寐--有的甚至贻误出国航班,有的该签的合同因丢失告吹,有的给家人救命钱无处找寻.......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丢失东西的人真的很无奈,很无望,很可怜.......

  其实,如此容易解决的办法易如反掌--就是管理者在出租规范里增加一条司机必须遵守的规范就万事大吉了,这是多么体恤民情的事情哦!可是,我们的管理者偏偏不去做这些许为公民排忧解难的事情--记得五年前我就呼吁出租管理者们切实做点工作,解决一下车上遗物的现象,直到迄今还是没有规定,真的很令人扫兴!

  《标准》出台了居然还是没有人考虑周全!真的希望那些被称作为“公仆”的人动一下脑子做点公仆的事,千万别像高邑县公安局那个脸贼难看的,央视曝光后被清除公安系统的,忽悠咱们纳税人的丑女人接待员一样占着茅坑不拉人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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