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热点新闻点评

(2009-05-20 07:36:17)
标签:

杂谈

  近几天,国人除去关注甲型H1N1防范传播的事情外,有几则热点新闻格外吸引人的眼球,许多人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一则,是王佳俊冒名上学的事情;二则是杭州的富家子弟胡斌飙车致人死亡;三则,是巴东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被女服务员扎死一案;四则,是女清洁工私藏巨额金饰一案。

               (当代烈女邓玉娇照)

热点新闻点评

  对王佳俊要宽容的给予出路

  王佳俊所以冒名罗彩霞读书,入党,毕业,工作,入户广州;迄今吊销毕业证书,乃至开除公职,面临注销广州户口。无疑,造成这一悲剧的祸首是她那个曾经牛马镇的书记爹,和曾经的县公安局长的爹。作为人之父母,的确他王峥嵘是个牛马爹啊!为了冒名让女儿顺利进入师大不辞辛苦的过关斩将,最后达到偷天换日,冒名顶替的结果。这个曾经的“模范公仆”,机关算尽还是害苦了自己的女儿,落得个锒铛入狱!这当然是罪有应得。笔者以为,此冒名上学之事也只是类似事情的冰山一角。东窗事发了--无可奈何了--所以有了如此结果。这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就看相关机构如何亡羊补牢加以严防杜绝了。这是国人都在拭目以待的事情。

  我想说的是,对王佳俊无论媒体和国民是否可以再宽容些。虽然她冒名上学时已经是个成人了,但是毕竟还是个孩子。是那个自以为聪明的,自以为得计与天衣无缝的傻爹害苦了她。把学历,工作和户籍都一笔抹掉了。一个涉世尚浅的女孩子所遭遇的精神打击可谓大矣!据说她已经不知去向--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倘若她思想不开出了意外--那就更糟糕了。如果我是她公司的老板,我绝不会轻易炒她的鱿鱼--只要她能够胜任那份工作。遗憾的是,她被开除了!试想,假如我们都换位思考一下--如此是否棒子打的太重了?太不考虑后果了?如果她真的因此打击而无望出现意外谁来负责?

  她已经为那个傻爹的行为受到了惩罚,失去了几乎一切--已经足矣铭记一生了。媒体不可以再去骚扰她,就此打住吧!指望那个她曾经工作的单位宽容她的过失,召唤他回归--继续让她工作下去,或许这样她会感到社会的温暖,痛改前非好好做个称职的员工。

  至于,那种所谓“模范公仆”的评选种种,几乎对王峥嵘的评价优秀到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极致干部--无疑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与笑柄--这样的评选还是打住吧!

  飙车致人死亡该定何罪

  杭州市在胡斌飙车撞死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案是按“交通肇事”定罪的。我以为如此定罪有悖事实,且不足以表现罪罚统一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不足以平民愤和达到杀一儆百的威慑力。胡斌超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从监控画面看车速绝对在100-120公里/小时左右,况且在非封闭道路上,遇有人行横道时根本不带刹车不减速!这对一个20岁的成年人,一个在校大学生,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一个精神正常的人来说--就是明知的故意。他的行为危及了公共安全和行人的生命权益!

  正确定罪的主要依据该是:如果他没有超速行驶违章的前科--以“交通肇事”定罪勿容置疑;恰恰是这个胡斌,据悉曾经因超速违章13次被处罚或训诫过!这足以说明他是在藐视法律,蔑视行人的生命权。显而见之,他的行为与“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十分吻合,所以定罪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才是公正的,才能正做到罪罚统一,维护法律的尊严,给大众一个信服的判决--否则就有这样那样的嫌疑了!

  法律不相信眼泪,即使胡斌父母现在才表示自己教育失败为时晚矣!或许他们还曾为自己儿子的牛气冲天而骄傲过...

  误扎死人的女服务员是“防卫过当”

 巴东县已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女服务员邓玉娇“杀人”一案。这样先入为主的定性让人难以接受。首先,女服务员与招商办主任无冤无仇,事发前不可能具有杀人的故意和准备。事实是:巴东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虽是个连芝麻都不如的小官,可是也身为公务员和国家干部,却行为不轨,犹如个地头蛇在消费时有非份行为,对女服务员竭尽侮辱调戏之能事,用金钱诱惑扇打女服务员,乃至将女服务员推倒...请包括被杀的主任先生及家人和主张“故意杀人”的各位换位思考:假如你的妻子妹妹或是女儿遭到如此侵犯该当何想?显然邓玉娇是的行为是由于招商主任的侮辱引起的,为了捍卫尊严和媜操竭力反抗无可指责,不可否认她是在正当防卫对方的侮辱。无疑在相持中她是弱者,情急之下拿刀自卫或攻击都是自然的,由于情绪激动下刺杀对方要害致死也是她始料不及的。结果是防卫过当本就是毋容置疑的!案情的要件根本不符合“故意杀人”的条件,退一步就是按“过失伤人致死”也都可以理解嘛!谁都知道涉嫌“故意杀人”其罪最高可判死刑;“过失伤人致死”则没有死罪;而“防卫过当”则可判决无罪,就是判罪也可以缓刑监外执行的。所以,俺以为这种定调有点问题啊!

 据说,在邓玉娇包中搜到她的治疗抑郁症的药单,而后还对她进行了捆绑限制。这就有些过分了,一个尚能正常工作的人即使有些抑郁症也不会随意攻击他人身体的,抑郁症严重患者发病时乐意自杀倒是正常的嘛!如果她抑郁症真的到了需要限制自由的程度,就好极了--更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了!

  我希望这个案子的处理要慎之又慎,要切实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还法律公正和光明正大的本来面目,让公众心服口服。

  女清洁工的确有“侵占公私财物”的嫌疑

 当前形势下机场必然有严格的安保规定。清洁工梁莉私自拿走行李车上无人看管的箱子,发现是贵重金饰物而意图侵占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在领取登机牌处发现此物很自然的就会与值班登机牌发放的服务员打招呼询问,或许直接交与机场派出所,因为不明纸箱也可能是爆炸物嘛!作为机场工作人员不可能不接受关于防恐的教育和拾金不昧的教育。如果机场根本连此种必须做到的职工教育都没有,无疑这个机场管理很糟糕!梁莉具有侵占的目的是明显的,只是她处事不够油滑,也不知道物品究竟是什么时才与她人说的。而当事发追询时还在搪塞支吾,足以说明侵占财物的行为和思想都是客观的事实。

  所以,此案作无罪辩护没有胜算可能,判决“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罪是公正的,但是在判决上可以考虑从轻--只要把所有财物完璧归赵--可以判决其几年缓刑。这样比较公正也可达到教育和惩戒的统一,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民航系统由此加强职工素养教育就更加重要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