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皮底下是一个闪着亮光的秃脑壳儿。我站着,他坐着,看得异常清楚。
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何把不长生物的贫瘠之地称为“不毛之地”了,低头瞥到这个秃脑袋壳儿时,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画面就是沙漠,随后就是“不毛之地”这个词儿。
这个人有五十多岁,皮肤黄褐色,因此,头皮也是黄褐色,因为太光太亮,还能隐约看到皮下有一层丝丝缕缕类似大树根须一样的组织,很是奇怪。
总体上看,这应该是一个懂得修饰边幅的人,因为他的衣着比较工整,除了光秃的头顶,外围相对浓密的头发修理得也算干净齐整。说到这外围头发,还真是黑黑的,密密的。为什么秃顶往往不全秃,总是这种“鸟巢”格局呢?再看中间光秃秃的那部分,显见缺少打理,长一根短一根,很不规则。真想建议这位先生:别拿秃头不当头,毛多毛少都应一样打理。
在观察这位先生的秃脑袋壳儿的过程中,我还顿悟了秃头“灯泡”论---秃脑袋瓜儿能反光。这位先生的脑袋瓜随着车不断驶过或高或低的建筑物,阳光晃得他头上的反光点在不停的变换位置。
最让我叹为观止的是,这位先生的脑袋瓜儿顶上竟然飘过了白云---是天上的白云透过玻璃窗反射到光光的秃头上所致。
旁边一位女士因为我自这位先生和我抢座后就一直一眼不离的盯着这位先生的秃头而显得有些诧异,她盯了我好几眼,又随后瞥了这位先生秃头好几眼。我估计她一定在琢磨,这俩人都有点毛病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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