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陌生城市,诚然有诸多难处:认不清路,容易迷失;缺朋少友,心灵孤独。但也有很多好处。
好处一:可以不施粉黛,素面朝天。从过了三十岁开始,我适当化些淡妆,我觉得,这是一种职业女性待人的礼貌。时间久了,就觉得不化些淡妆就无法出门,比如脸上不擦点防晒霜,就担心紫外线侵袭;唇上不涂点红色,就觉得没精打采。除了自身感受,更多是考虑公众感受,考虑公众的审美需求。而过后想一想,陌生人你是不会在意的,因为陌生人根本也不会在意你,你在意的是那些你认识的人,熟悉的人,甚至是在乎的人,这和“女为悦己者容”绝对是一样的道理。在这座陌生城市就不同了,除了家人和新同事,走在大街上,全都是陌生面孔,我可以谁也不在意,大可一清早起来头不梳脸不洗的出门,因为,谁也不会在意我。
好处二:可以随便在大街上吃东西。上次在大街上吃东西还是十二三年前的事儿,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走在街上,认识的人还不多,也没有建立所谓的职业形象的概念,无所顾忌,在大街上吃糖葫芦,吃冰棍,吃烤地瓜,很过瘾。此后,随着采访对象日渐增多,这种在大街上无所顾忌的胆量就越来越小,后来干脆就不再敢大张旗鼓在大街上吃东西了。无论买了什么,都要猫回家或者猫回办公室去吃。现在不同了,我又一次身处陌生城市,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没有几个人认识我。
好处三:如果有个情人也可以领到大街上。你想,情人基本上是见不得阳光的,可阳光是什么,其实,“阳光”指的就是你认识的人。陌生人谁怕见啊,怕见的是熟人。你要在熟悉的城市领着情人被一个熟悉的人看到了,那就惨了,基本等于公诸于众了,但在陌生城市不同,你就是被一万个人看到,只要其中没有一个是认识你的,那就无所谓。迟子建写过一篇小说《第三地晚餐》,诠释了“第三地”乃“不为他人所知之地”也,也就是暧昧之地,神秘之地,不可告人之地的意思。陌生城市就是一个绝好的“第三地”。
好处四:可以撒泼,可以认放肆,可以任意而为。很多人为了所谓身份,往往收敛了秉性里的很多东西,比如在大街上,接到一个令人懊恼的电话,偷偷环顾四周,发现邻居在旁边,或者同事在身后,就努力压抑束缚住自己不发作,怕的是影响自己在他人心中的美好形象。而如果此时没有熟人在场,则完全可以大发雷霆或者张口谩骂以图发泄。前者确实维护了形象,但却郁闷了内心,后者则一吐为快,愉快了自己。这便是在熟悉之地和陌生之地的极大区别。
当然,陌生的城市总会混成熟悉的城市,这是无法规避的事实。我私下里在想,我已经素面行走大街了,我已经无所顾忌地在大街上吃东西了(某个中午没吃上饭,买了三个煎饼合子),一定要趁混成熟城之前,赶快再找个情人,赶快再找个骂街的机会,要不然,实在是暴殄了陌生城市的天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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