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条新闻说:**市公公部门计划在今年的“秋风行动”中完成“两抢一盗”案件2885起以上,命案破案率达到100%……我惶然,将有多少起案件发生难道还能事先计划?
我跟同事泉说及此事,她说,不够这个数大概他们要自己抢自己盗吧。这当然是笑谈,可是,不能不让人想到,对于一个系统一个战线来说,计划出来的事儿都是要千方百计完成的,不完成就意味着工作的失败,那么,如果没有这么多的“两抢一盗”案件,真的要自己动手去制造吗?其实,这样的事儿还少吗?并且,前不久我看过一个电视剧,说公安局错抓了一个强奸犯,判刑12年,在第10年时知道错抓,在是否翻案的事情上两种意见争执了很久,最后,好不容易克服重重障碍翻案。影视作品多是现实的缩影,真正在现实中发生的冤假错能被翻过来的少之又少。翻案是对当时办案人----或队长,或局长的极大否定,强权限制了这样的否定。冤了、假了、错了,想翻过来极难;但为了凑够计划数,不可避免要办些冤的、假的、错的,这样一来,无辜百姓岂不倒了大霉?!
别的部门可以列计划,甚至司法系统的检察院、法院都可以列计划,就是公安部门不好列这方面的计划,案件的发生是不可预见的,并且大打预防战役的前提下,案件的发生可能会越来越少,计划列多了不是与大方向相悖吗?我们都希望社会治安好,并不是社会治安好了,警察就没事儿可做了,维持有时候比打击的任务更重。不知道是哪个弱智领导做出的这样的计划,也不排除是信息人员或新闻采写者犯了文字上的低级错误。总之,这是一条滑天下之大稽的新闻,不是做错了,就是说错了,错得还挺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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