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快评:若要人皆知,就要卖隐私
若要人皆知,就要卖隐私
整理/策划门首期学员
毕思
尹俊(新浪视频频道主持人):在娱乐圈中有这样一句话:若要人皆知,就要卖隐私。那田教授,您觉得这些人为了出名或者说为了提高知名度,把自己的隐私出卖,甚至写书来回顾自己的过去。您怎样看待这种现象?
田金双(娱乐策划人进修班创始人):现在这种现象已经是娱乐界成名的一种捷径。刚刚吴晨薇提到明星。实际这里面有个争执:明星是不是人?明星是人,但不是普通人。所以有时候我和学员开玩笑说:明星不是人,是“东西”。
明星这词从娱乐策划学或娱乐营销学上是这样解释的:明星,即可供公众消费的产品或商品。对于普通人来说,明星就是商品。从这点来说,明星就不是普通人。
那为什么有人会拿出卖自己的隐私?这跟人的心理有关。比如说,中国,也包括西方一些国家,人们都有“集体窥伺欲”。
以前我做媒体总编的时候发现:80年代末90年代初,人们往往关注的是社会边缘人群,如艾滋病,农民工,同性恋等;90年代末到现在,人们关注的是明星。那么,明星最吸引观众的是他们的个人隐私。所以八卦的盛行有着他们的社会土壤,这不仅仅是明星自身的炒作和狗仔队的介入,也和公众本身盲目的消费心理有很大关系。所以现在导致一个概念:一个娱乐新闻出现,人们便会考虑到这新闻的真假,是不是炒作。所以说在这种恶俗八卦和恶俗炒作面前,中国的娱乐新闻集体出现一种诚信的缺失。
尹俊(新浪视频频道主持人):以您对娱乐圈的了解,从专业策划的角度来看,爆“隐私”这方面有没有成功的或者失败的案例?
田金双(娱乐策划人进修班创始人):有。我们说说成功的,在娱乐策划里有个概念叫“捆绑炒作”。用这个方法的艺人,往往是一些知名度小的艺人(也就是11级以下的),他们有个习惯就是找一个比自己强势的艺人捆绑着炒作。这样一点在英皇公司运用的较多,比如我们常会发现当谢霆锋、容祖儿出场时,往往身边会带着异性或比他们知名度小的艺人同时上阵。
在内地,我认为捆绑炒作成功的只有一例——王海珍。当年王海珍作为“谋女郎”与张艺谋出现许多新闻。为什么我会说这些新闻是成功的呢?首先,新闻的出现达到了借力发力,互相造势热身的效果,但对王海珍和张艺谋都没有出现娱乐伤害性。举个例子:王海珍通过张艺谋事件达到了自我知名度的提高;张艺谋也通过这次炒作,使自己的影片受到公众的关注。所以这样一个事件是双赢的,此后的所有捆绑炒作大多数都是败笔。
尹俊(新浪视频频道主持人):您觉得最经典的败笔或者说比较失败的例子有哪些?
田金双(娱乐策划人进修班创始人):前些日子我在网上发现一则新闻:两个艺人被偷拍到在床上的一些亲密镜头。我看完新闻后判断出--这是一则裸露的炒作。
对于为什么我能迅速对这种新闻做出真假的辩别?这是根据经验和自己的社会感觉,这也和自己的从业经历有关。通过照片我们可以发现两个人关系虽说看似亲密,但穿着同一品牌同一厂家的内裤,我们可以发现这明显是一广告片,只不过被拿出来当作隐私的个人偷情的片子。于是我判断该炒作的后续发展:第二天出现新闻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论——一周内公司出来证明那是个广告片。果不其然,这后续炒作都在我的预料中出现了。但是这种炒作是媚俗的。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曹颖印小天事件。剧照也被当作偷情的照片运用,这就是一次有预谋的炒作,只不过这种炒作最终露馅了。
好的炒作,好的娱乐策划是看不出来的。正如上乘的武功,是不见招数的,其实娱乐策划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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