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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选秀唱片公司参赛承诺书意向约游戏规则 |
分类: 【明星包装策略】 |
草根选手,能否应对 “游戏规则”?
——中国本土“选秀运动”背后貌似合理的“游戏规则”,应该醒醒!
——“做壹年——2007田金双娱乐行为”090号
文/田金双
在这个泛娱乐时代,平民娱乐俨然成为娱乐的一大特征。在此意义上,生于民间长于民间的“草根选秀”因恰如其分地迎合公众的娱乐心理,瞬间成为一场全民集体无意识的大众狂欢和娱乐盛宴。
作为选秀节目中的先驱者,随着商业元素的融入,“超级女声”与商业亲触媾合之后,瞬间产生娱乐的张力。也正源于“草根选秀”节目大众化这一娱乐特质,很多草根终于通过林林总总的选秀节目斜刺杀出,一跃成为娱乐黑马或演艺绩优股。毫无疑问,“超级女声”的最大成功之处就是通过娱乐与商业的媾合让许多“草根”英雄一举实现了明星梦,而在这场草根大比拼中,李宇春、张靓颖、周笔畅等超女显然通过选秀节目拨得头筹。
而后,随着“快乐男声”、“加油,好男儿”、“我型我秀”、“红楼梦中人”等“草根选秀”节目林林总总的出现,越来越多的民间力量和平民娱乐渗透到娱乐界。之所谓,善哉,草根娱乐新势力,日呈星火燎原之势。
其实,追溯起来,中国的“草根选秀”节目多属西方选秀节目移植后的本土复制和另类包装。2002年,英国RCA唱片公司和“19”经纪公司刚刚联手发起的找寻全民偶像的活动,就在全球范围内疯狂地掀起全球偶像选秀风,而后,英美国家、地区选秀节目越来越火。而在英美本土之外,波兰的“Id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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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nd”、“Superstar”等选秀节目,也开始全球发烧。同样,在亚洲地区,日本的选秀节目更是深入人心全民参与。
而后,在部分有意之士的娱乐倡导下,国外部分选秀节目也开始改头换面地开始在中国本土生根。不过,源于“草根选秀”大众参与、全民娱乐这一娱乐属性,尽管国界不同,但“选秀节目”在性质上大都殊途同归——从节目制作、评委、摄影棚的布置,甚至到后续的歌手签约、发片和宣传等等,大都遵循着一套制式流程,也就是圈外所称的“规矩”,即所谓的“潜规则”或“准规则”。
不过,值得反思的是,在该娱乐情境下,纵便是草根选手在选秀比赛中自身拥有才艺,具有综合竞争力强,在选秀节目中过把明星瘾,个人知名度和品牌亦有所提高的话,但是,他们果真那么幸运吗?对此,娱乐策划人田金双亦需指出的是:时下,随着国内选秀节目背后商业元素的娱乐介入,在众多“草根选秀”风光无限的背后,众多入围选手大都被“选秀节目”背后所谓的“规矩”或“游戏规则”紧紧套牢。毫无疑问,对娱乐而言,有时候,名利本身就像一把“双刃剑”,高悬在每个“草根选手”的头上。
曾记得,某娱乐选秀大赛有云:想唱就唱,唱得响亮。对此,娱乐策划人田金双想要说的是:草根选秀,想唱就唱,侥幸入围,毁约无望!事实上,许多草根选手一旦在某个大赛中侥幸得以入围,尽管响得响亮,也绝不代表着你可以在娱乐界自如游走。毕竟,几乎每个选秀大赛主办方或协办方都有一纸《参赛承诺书》或“意向合约”,选手报名参赛入围,并不代表着你可以随时抽身,毕竟,每个比赛都有自己的隐性“规矩”。
也正鉴于这一原因,随着中国本土选秀节目的日渐光大,2007年,“退赛”似乎又成了一则与“选秀运动”有关的关键词。
以例为证,继在湖南卫视“快乐男声”选手宣布退赛之后,日前,上海东方卫视“加油,好男儿”比赛也发生了类似的一幕:得票第二的“刘璇男友”王弢在成都加油站决赛现场突然提出退赛,王弢违反了“游戏规则”,委实令主办方措手不及。据本人了解,在类似选秀节目中,选手大都会与主办方签订一纸《参赛承诺书》,“承诺书”中规定:选手不得中途退赛,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节目无法正常进行,将赔偿一定数字的违约金。
然而,尽管如此,主办方显然亦未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主办方这纸杀手锏(合同)对选手来说显然并不灵光,而后几经斟酌,主办方考虑到予以妥协,而后在媒体和公众的群体监督下看似低调而无奈地选择了“尊重选手意愿”,甚至可以不要原本传得沸沸扬扬的巨额违约金。这真是,亡羊补牢,反主为客,娱乐至死。
诚然,选手中途退场固然有自身的原因,但就法律层面来说,但主办方的“白纸黑字”的所谓“规矩”显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正源于此,事后,王弢表示自己的做法多少有些欠妥,远没考虑到退赛的后果,也全然不知无故退赛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显而易见,毕竟王弢与主办方签订了协议,若主办方予以发难,由律师出面处理这一问题的话,想必是另一番光景。
透过以上“退赛”个案,我们不难发现,在时下众多的选手“退赛事件”中,主办方貌似“很受伤”,选手也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疏漏了合同中的“某些”规定,令自己一度处于被动的局面。不过,对比两者的娱乐反应,至少就娱乐表象和媒体来说,更多的不平等呼声显然来自于“草根”方面,“草根选手”的“知情权”一度受到“埋没”与巧妙的“掩盖”。
那么,就各色“草根选秀”中的“退赛”事件等娱乐纠纷予以娱乐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症结何在?
一言以弊之,其实,在形形色色的“选秀大赛”过程中,除了主办方之外,协办方与媒体在其中也担当了相当重要的角色。相对而言,在各大赛事中,媒体往往在宣传过程中,在自身娱乐的影响力中起到一定的误导和非理性娱乐的作用;而协办方又往往是各大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这些唱片或经纪公司往往会吸纳选秀中优胜者考虑到签约。
斯以例证,李宇春从“超级女声”脱颖而出后,签约太和"麦田,何洁签约天娱,2006年“雪碧"我型我秀”中的师洋签约上腾娱乐。同样,与以上几名斜刺杀出的娱乐黑马相似,2007
MAXELL“惊音无敌”校园创意音乐大赛比赛协办方滚石唱片也相应地抛出了一记厚重的筹码,意欲和这次比赛的全国总冠军签订合约意向书。相应地,为增加自身的娱乐煽情效应,滚石旗下的曹格、元若蓝也一再作为该大赛中的形象大使予以现身造势。与其他选秀大赛相比,我们真的不知道这场与校园造星运动有关的娱乐豪赌之中的“游戏规则”是否会更公平一些。
事实上,远非每个选手签约之后都都自己想象的那样“风调雨顺”。据一些经历过某些大赛的选手表示:自己在比赛获奖后,唱片公司就莫名地蒸发了,完全没有兑现签约承诺。也正源于此,对于有些比赛,他们最后只能选择不屑或放弃,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强,自己怕再次受到“游戏规则”的“愚弄”。
也正鉴于该原因,尽管时下各大网站、博客或音乐论坛中多有“受害者”怨声载道的声讨和娱乐指责,但大都无济于事,最后不了了之。
在此,娱乐策划人田金双所要提出的疑问的是:凭心而论,各色“选秀大赛”背后的“游戏规则”果真只是针对选手制定的“霸王条款”吗?此外,大赛主办方、唱片公司在这纸“游戏规则”后究竟有无自己的责任?对此,许多业内人士也纷纷表现出某种质疑的态度:在选秀大赛及各类娱乐活动中,唱片公司和选手签约之后究竟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各大唱片公司及经纪公司在赛事过程中,究竟是在炒作自己的歌手还是以选拔优秀歌手为目的?此外,在各签约选手履行自身责任之时,唱片公司及经纪公司是否有义务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而非让自身的“名头”一再成为大赛之中单纯拼抢公众眼球口感暧昧的娱乐“噱头”!
我们承认,随着国产“草根选秀”节目的日渐壮大和商业元素的融入,时下唱片公司及经纪公司固然给中国本土远无西方发展迅速的“平民选秀”运动带来了某种新鲜、刺激的元素,亦有助于中国本土“草根选秀”这场娱乐盛宴带来某种品牌经营、操盘手法、制作资源甚至可操控的市场模式。
但问题是,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凡事有利就有弊。不无遗憾的是,目前一些行业中“恶疾”已逐渐演变为娱乐圈的“庸俗游戏”。而这些林林总总的“游戏规则”多少有些令那么原本热衷于“草根选秀”,尚处于非理性成长期的“草根”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甚至寝食难安,在娱乐至死之后再度历经娱乐阵痛。
最后,娱乐策划人田金双只想说上这么一句:中国的“选秀运动”——中国本土“选秀运动”背后貌似合理的“游戏规则”——早就应该醒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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