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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在中国古代是要被杀头的。一段时间以来,发生了几起泄密事件,有记者将会议内容传递给境外而受审,某研究生为获得报酬泄露研发细节而被抓。俗话说,久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每个人确实要提高警惕,不要一失口成千古恨。
自媒体之下,各方大嘴辩论不休,有风吹草动就大书特书,没有风来就草木皆兵甚至杜撰,简直比当年的“艳照门”还热闹。在此期间,有多少言之凿凿的消息和报道时候都被证明根本就是捕风捉影,“娱民”最终变成了“愚民”。
在一定的情况下,根据一些蛛丝马迹进行推断的分析性报道问题不大,问题大的正是那些拥有私家渠道的报道爆料者。爆料的娱乐性与泄密的违法性也许就在毫厘之间。
做这行时间久了,经常穿行于各机构之间,不管是总部还是省市公司,“字里行间”与“只言片语”都会有大量的资料与消息获取,也可以称之为情报了,所以从来不敢随意妄言。自己给自己立下的规矩是:绝对不爆料,绝对不做第一个发布信息的人。当然,有些是我不知道,也有些确实是虽然知道但未经官方发布绝不公开。
现在的社会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竞争激烈,记者的工作也竞争激烈,估计喜欢爆料、能够爆料、经常爆料的网站和记者都会有大量的点击,也会有优厚的待遇和利益获取,所以往往不遗余力。而这样的行为,往往是害人害己。
职业道德都是每个人要遵守的。在公司里,未经正式下发的政策对外要保密,严格控制扩散渠道,即使朋友之间透露也要注意分寸。在社会上,特别是媒体记者,决不能发布未经多方证实的消息,绝不能仅仅为了眼球而胡乱爆料,更不能曲解或有意误读从而引发轰动效应。对于每个人来说,即使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偶尔会得到一些敏感信息,也要守口如瓶,对给你提供消息和材料的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