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江城》,记点读书笔记。看完这本,意犹未尽,又读了他的另一本《寻路中国》。
在涪陵这座长江边的小城,外国年轻人支教两年,1996-1998年,他的中文名叫何伟。他在序言中说到:涪陵这样的小地方其实意味着更多,它们宛如珠玑一般叮当作响,我对微不足道的小地方产生兴趣,关注那些普通人——农民、流动人口和小创业者,每一代人都有他们各自的悲欢。他还说,事实上,我乐于在低层学校里教书,因为这里的学生身上有我从未见过的未经打磨的品质……
何伟支教的学校,地处涪陵高处,教室可以远眺乌江,江上船只往来。课上,他讲莎士比亚:1600年,莎士比亚爱上了一个女子,为她写了一首诗。大意是:“她的肌肤像雪一样洁白,像冰一样光滑,她的长发像一阵阵瀑布……她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莲花,眼睛明亮,温柔如水”……1996年,四川小城涪陵,乌江上,风吹水流,学生们倾听、沉默。他对学生说,莎士比亚没来过涪陵,你们没人去过英国,中间隔了400年。可在这一刻,你们每一个人都在想他,想他诗中的女子……
那时,三峡水库正在建设,涪陵到处充斥着喇叭声、建筑工地的喧闹声。此刻,教室里却鸦鹊无声,这一刻的静默里,有崇敬,也有惊叹,还有……向往。那是,倾听莎士比亚的静默,莎士比在此刻成了时空穿梭。
学生埋头做作业时,他抬头眺望乌江,乌江对岸那些迷宫一般的街道和石阶。他后来在书中写道:“我们都是逃亡者,逃避了主义,只是阅读诗歌,感受纯粹的愉悦。”他也喜欢看学生低头拼命答题的样子,喜欢他们无声而专注的神情,他说这场景里有一种质朴,跟涪陵封闭落后的生活无关,跟政治无关,跟全国如火如荼的改革开放和三峡移民无关,纯粹就是一次文学课考试,他喜欢这种纯粹,以及未经打磨。
他让学生表演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提到有个学生叫索迪,方方下巴,眼神傲然,有农民天生黝黑的肤色,索迪念着哈姆雷特的台词:“这样子,良心让我们变成了懦夫……于是,我们就想做点什么事情,但我们的思想阻碍着我们,从而失去了行动的名分……”他怔怔看着索迪演的丹麦王子,心里想,在四川乡下,那活脱脱就是哈姆雷特该有的模样……哈姆雷特可以穿越时空,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也遇到有个别学生生拉硬拽把莎士比亚用来作宣传,他认真地告诉学生,哈姆雷特伟大,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他深切关怀自己,有独立思考的精神。
想到前不久,清华校长发出录取通知书时附送学生《老人与海》,却被有些人评论”不爱国”,觉得很震惊,这是一本常看常新的书,每个年轻人都该好好读的,文学精神本无国界。这种无知和狭隘也真是可怕的……
冬天,江风清冷,小小教室,他们一起大声朗读华兹华斯、拜伦,抑扬顿挫声声慢,呼出的白雾升到天花板……
被这样的场景深深打动。条件简陋,精神却是可以富足的,它是人的另一种高贵。
他也常常想,他讲的那些课会不会留下印迹呢?“我希望我的学生记得弗罗斯特的那一首诗,或是别的什么东西,那也许是某篇小说里的某个小角色,又或是莎士比亚某一首十四行诗里的某一个片断,我只希望他们记住点什么,希望他们会把这一点点东西藏在记忆的深处。”
老师某种意义上,只是传播一个火种,至于,在心中留下些什么,真的要靠学生的修为,但这颗火种是重要的啊。20多年前,一位外国年轻人有这样的觉悟,令人感动。
支教的那两年,他常在校园后山上跑步,路过破旧的神龛,窄窄的田埂,古老的石墓,
记得书中提到一行墓碑上的文字:“兰桂常润心田,常荫后人,心灵永宁”,碑文如此静气从容、超越生死,文化在乡间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可以看到的。中国人五千年文明,却常常被我们自己忽略。他看农民们在田里劳动,收割水稻,种下冬小麦及蔬菜。他说,跑步让自己心绪平静,将他生活过的地方串起来,密苏里、普林斯顿、牛津、涪陵,如行云流水一般穿越时光隧道。乡村,带有汗液和大粪的气味,夜幕下的泥土和成熟的油菜籽的气味。
他喜欢走上街去看当地的棒棒军,并且发现棒棒军喜欢围观,好像一群悄无声息的人,他们只是在看。他说,涪陵是一个腿的城市,棒棒军青筋毕现的腿、老人们佝偻如弓的腿,爬坡上坎,低下头,就能看见前面的一双腿……我多年前去过重庆,坡路很多,上上下下,“腿的城市”,很是形象。常常觉得,重庆,某种意义上,有一种魔幻色彩,是野生的。
休息日,他喜欢去南门山街心公园,找一位叫柯贤龙的摄影师,说柯贤龙的长处正得益于他没有受过任何正规教育,没人教他怎么想问题,这样他就可以自由而清晰地思考了。望江公园最高处有茶馆,他常常当地人一样喝茶看报聊天。教他学中文的孔老师,喝茶前,会对茶杯轻轻吹气,他也学到了这招,喝茶前先吹一吹,像任何一个中国老茶客。数个下午,他准时出现在茶馆,手拿书或报纸,无论谁经过他的身边,都过来看看他读的东西,和他交谈一番。他说,整座城市都在教我说汉语。这些也成为他旅途中的一种惯例,每到一个城市,他都会找一个公园或别的地方坐下来,读点什么,闲聊一番,这是他深入当地生活的途径。他懂得说“我们洋鬼子要一杯茶”,是最简单最容易让人消除戒心的一句玩笑;还学当地的俚语:“龟儿子,太牙刷了(不中用)”……他也有许多被当作异类的时候,他说,别把自己太当一回事。
春天周末,他常常逆乌江而上徒步,到春意盎然的河边扎寨露营,像个人的春天仪式。每次,在田埂写笔记时,都有人路过,邀他到家里吃饭,吃猪肚喝当地产的啤酒,他说可以分文不带四川乡间旅行一圈。
假期,他去到新疆,在天山三千米高的地方露营了三天,露营是他的一种生活方式,随时随地,走过停下。他喜欢中国的硬卧,说是最好玩的等级,跟老百姓说说话,喝茶,聊天,吃方便面。某次没买到火车票,他有过在火车上站两天的经历……
这个当年的年轻人,身上有一种随遇而安的品性。教莎士比亚,与棒棒军聊天,深入当地生活,遇事独立思考。这种生活两极的体验,注定他的作品很耐看,高得上去,低得下来,思考贯穿其中,他寻找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通道。这种探索精神值得很多年轻人学习。
记得有个细节,很有意思。两年支教生活结束,临走前,他送自己录下的英文诗歌卡带给学生,学生说,把你知道的英语脏话也录进去吧,他又花了五分钟录脏话……
正如他说,日子总有好有坏,从某种程度上,他喜欢涪陵,充满了人性,有光彩有瑕疵,从不厌倦。
光彩和瑕疵并存,这才是我们看待人和事物的视角,用这样的视角才有更宽阔的思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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