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出租,不能手软
姜春康

生活中,总有这样的人——“没事找事型”、“心揣侥幸型”。这不,市民刘某就在前天成了典型的“混合型”:本身有体面工作,工作之余却开着一万八买来的假出租车赚外快,结果被交警第二大队处以罚款4000元,一次记24分严厉处罚。
好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啊!刘某被狠罚,也让黑出租现象重被置于桌面端详。这另类风景,总以潜伏姿态出没城市——站点揽客、顺路捎客……与之对应的是,不少市民表示坐过黑出租。水母网一项调查中,“你是否坐过黑出租”,98.57%网友称“坐过”,“乘黑出租原因”,25%是“便宜”,另有67.11%认为“打不到车”,而在“你会举报吗”中,高达78.57%网友表示“不会”。调查结果堪忧,一方面惊讶于坐黑出租人群比例如此之多,一方面感慨于有市民图便宜打黑出租,更有78.57%的人并不举报。
黑出租如墙角黑风,不定时杀将出来,除驾驶者顶风而上,也有市民纵容。诚然,“打不到车”是理由,但谁也不敢忽视黑出租之“黑”背后潜伏“不安全”隐患:一,黑出租大致分两种,鱼目混珠的私家车,抑或穿合法外衣混世的冒牌出租,无论那种,都无合法手续,皆属非法经营,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二,黑出租因属“地下经营”,乘客因纵容黑车司机行为,无形中配合司机完成了一桩非法买卖,两者一旦发生纠纷,乘客往往被推至有口难辩的境地。这两点,显然都会让坐黑出租的乘客背负上不可预测的潜在风险。
以往,一些不惧查的黑出租车主,一旦被查干脆弃车并再买车干此营生。弃车成本低廉和被罚相对不狠,让他们总能自我安慰,自认倒霉后仍重操旧业。因此,加大黑出租司机的违法成本,用高压线逼退黑出租车主的盈利冲动,实有必要。除此之外,对出租车加装防伪标志,让合法出租车和乘客进行阳光运营,也不错。再者,缓解“打车难”,出租车可实行错峰交接班。据了解,我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各出租公司对出租车交接班进行统筹安排,交接班绝不允许过于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间,这当是一个好消息。
【春康有话说】专栏更多精彩请点击这里
========================
大事小事烟台事,有事儿咱就说。
========================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