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老赖”的“破窗效应”
姜春康
芝罘区法院首次集中公布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名单,首批被集中公布的赖账者单位共20家,被公布的这些单位,法院限其在15日内到该院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逾期,将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在多项限制高消费项目中,首先被限制的是这些单位相关人员出行不准坐飞机。
“老赖”,已成一大难题。如何解决“老赖”问题,各地都在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芝罘区法院首次在媒体曝光拒不履行义务的20家单位,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这一利剑,当是一硬招,对所有“老赖”都有着极强的威慑力。
曝光“老赖”,最大的“收益”就是通过公布他们的“行径”,以此增加他们的风险成本,直接影响他们的诚信指数。曝光“老赖”,等于利用心理学上著名的“破窗效应”,做了一次很好的博弈封堵。“破窗效应”是这样的: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没有修复,将会导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甚至整栋楼被拆毁。引申一下,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但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之后,人就会毫不犹疑地抛,丝毫不觉羞愧。因此,曝光“老赖”,可有效警告那些试图继续赖下去的单位的侥幸心理,不让他们以及有此想法的人打破更多的“窗户”。以实际效果看,这招非常受用——大部分被曝光的“老赖”感觉被亲朋好友问起,“脸面”不好看,见报后主动履行了自己的还款义务;也有过去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担心自己也被列入曝光名单,便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实际上,对不少“老赖”来说,他们赖着不履行义务并非是单位或个人的经济能力不够,而是在心理上玩起“躲猫猫”。从本次芝罘法院首批曝光的20家单位来看,涉及劳动纠纷的居多,而究其原因,大都是为了赌一口气,职工你能告,单位我就拖着不给。曝光这样的单位,就会切断他们“赖下去”的想法,更可以防止这些单位将风险转嫁到职工身上,避免引起继续的“扯皮游戏”。
曝光老赖,继而限制其“高消费”,这个办法很不错。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尝试更进一层建立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将“老赖”的行为公布网上,相关单位都可以轻松查到,以此加剧“老赖”们的信任危机,从而让他们“望而却步”。曝光“老赖”,有必要成为一种长期制度,继续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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