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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声音】惩的哥不能只为杀鸡给猴看

(2009-10-18 23:38:25)
标签:

杂谈

分类: 声音时评

惩的哥不能只为杀鸡给猴看
姜春康


    因为短途拒载了一名孕妇,重庆开了十多年出租车的48岁胡华(化名)在面临被吊销从业资格时,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希望大家给他一次机会。《的哥胡师傅求大家给他一次机会》为题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争辩激烈。(据10月18日《重庆晚报》)


    老的哥拒载乘客丢饭碗,之所以引起热议,就在于胡华事件本身性质相对恶劣,给城市交通部门和城市形象抹了黑,更重要的是他拒载的是一名孕妇。可胡华被从重处罚被吊销了从业资格,被贴上公众讨伐标签,被一时间推上风口浪尖,重庆方面是不是在“杀鸡给猴看”呢?


    首先来说,处罚胡华,理所应当。对一座城市来说,出租车是一张流动的名片。拒载,为的哥职业之“罪”,城市文明之“耻”。重庆市今年4月1日生效的《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出租车如拒载,乘客投诉并经查实,将被计5分。胡华是在重庆陈家坪长途汽车站拒载了孕妇,而且被执法人员抓了现行,性质更恶劣,得到重罚,也系“罪有应得”。


    不过,制度是大事,道德是大事,饭碗也不是小事。刚性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病不是只为处罚违规者,而更重要的意义是给予当事人和社会以警示,“罚”不是所倚的初衷,“改”才是真正的诉求。


    从情感上讲,不少人十分同情胡华,希望给他改过自新机会,因为48岁的他要养活七旬老母和儿子,饭碗一掉,生计都会成问题。以经验看,一些受罚的拒载的哥,多为屡犯。而胡华呢?出租车十多年尚无前科,只是个初犯,而且“犯”后主动向执法队检讨,并通过媒体向公众道歉。在央视新闻频道的视频中,我看到胡华一直捂着脸,不肯面向镜头和他人,想必在内心深处,他一定悔恨交加。


    当然,这并不能成为胡华逃避“为拒载买单”的理由。能否有方法既执行处罚又体现人性化呢?我建议,可否一方面吊销胡华的从业资格,给予他以及其他的哥以警示,还社会以公正,另一方面人性化一点,别只顾砸碎他的饭碗,让其家庭陷入困境,给社会增加潜在风险,让其继续为城市交通行业服务,洗车或干相对辛苦的工作,促其认真反思并给予他些许补贴呢?


    这样一来,既让社会看到了执法人员对违法人员“严惩不贷”的决心,彰显维护社会和谐的刚性力量,同时又可在忏悔道歉者领罪的同时,展示对其“治病救人”的柔性情怀。


    总之,杀鸡给猴看,有必要,但未必总要如此做。仔细研究如何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和“得饶人处且饶人”完美结合,或许能觅出一条新思路。这,也正是胡华拒载事件被热炒带来的社会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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