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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时评】飙车者胡斌,该不该罪加一等?

(2009-05-21 14:37:08)
标签:

胡斌

集体愤怒

司法审判

杂谈

分类: 声音时评

   胡斌犯了罪,究竟该不该死?并不是“集体愤怒”说了算,而应“让凯撒的回归凯撒”——让司法机关去审判——


飙车者胡斌,该不该罪加一等?
姜春康


    杭州市公安局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杭州市公安局已于当天对犯罪嫌疑人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以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最终,胡斌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据5月16日《烟台日报》5版)。


    “富二代”胡斌飙车撞了人,即将结婚的受害者谭卓随风而去,令人唏嘘不已。随着事件如剥洋葱一样日渐明了,其中互联网扮演的角色再次显现。一时间,舆论哗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网友义愤填膺讨伐,城市的主要领导措辞严厉批示严办……


    如潮般般一边倒的网络批判,会不会扮演“杀人”的角色呢?飙车者胡斌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张金柱?他会不会被舆论杀死?这,成了一个非常关注的话题。


    1997年8月24日晚,一个叫张金柱的警察酒后驾车逆向行驶,撞飞一个孩子致身亡;孩子的父亲和自行车则被卷在车下拖着狂奔,留下一条1500米的血路,最终,张金柱被判死刑。该案发生后,网络显示了强大的力量,“舆论杀人”之词被广泛运用,也导致“张金柱”这个名字成了驾车撞人逃逸者的代名词。有人认为,按照刑法,即使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后果,也只是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内处罚,若不是“媒体审判”和“舆论攻击”,张金柱尚不至死。


    一个警察张金柱,酒后驾车撞死人,引燃了网民们内心的“愤慨”,成为了“舆论杀人”的背后助推,张金柱临刑前的哀叹——“我死在你们记者手中”显得纤弱单薄;同样,一个“富二代”胡斌,大街上飙车撞死人,依然让网民们义愤填膺,人肉搜索发挥到极致。警察和“富二代”的身份,像两个即将被引燃的触点,成为舆论“纠结”的核心。


    不能说,张金柱一定就是被舆论所“杀”,也不敢说,胡斌会不会被舆论“杀”掉。但通过对两事件对比,不可忽视的共同点是,网民的“讨伐”所引领的舆论风潮,已远远超过预期,给一些“办事”机关造成了很大压力,一些学者和专家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影响司法审判”。因为在中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不是舆论问题,恰恰是权力的非正常干预,而权力的非正常干预呢,恰恰很容易受舆论导向“干扰”,造成波动。曾发生的林嘉祥事件、“九五之尊”事件等,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飙车者胡斌大街上飙车撞死人事件发生后,警方一开始的“70码”论断,很快被推翻;第一次交警新闻发布会,全杭州的媒体几乎到齐,警方显得“措手不及”;与此同时,网民们一刻不得闲,人肉搜索恨不得将胡斌“翻个底朝天”……可以说,对这种舆论所呈现出的“集体愤怒”,胡斌只是一个“靶子”而已,案件本身被放大和被加强显而易见,这一切也建立在无论如何讨论,“胡斌犯罪是必然了”这个前提下。


    胡斌犯了罪,究竟该不该死?并不是“集体愤怒”说了算,而应“让凯撒的回归凯撒”——让司法机关去审判。在日渐成熟的网络化时代,一边倒的集体讨伐,这个可以有;理性的、不“人云亦云”的“异音”和反驳甚至辩解,这个也可以有。每一次引燃的所谓“集体愤怒”,其实都是社会舆论进步的缩影,从这方面讲,胡斌、张金柱、林嘉祥等人,也仅仅是个“靶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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