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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时评】不能让“国货优先”悬空

(2009-04-27 14:27:29)
标签:

国货

政府

采购

财经

分类: 声音时评

不能让“国货优先”悬空
姜春康

 

   4月22日,财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说,四万亿刺激经济计划中,绝大部分政府兴建的公益性项目都与政府采购有密切关系。(据4月25日《经济观察报》)


    我们知道,财政部之前就制定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无论“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将实行审核管理”的积极号召,还是“采购人如果违背相关法规擅自采购进口产品,将受到处罚”的规定,看到了财政部的决心和力量。此次,财政部明确提出的坚决支持国货,控制进口产品采购等诸多具体措施,何时真正落地,非常值得期待。


    长期以来,因国外企业都拒绝转让技术造成了技术壁垒,我国企业若想享用“福利”就必须支付高额费用,这样一来,我国企业总是被“割”去很多肉,利润显得微薄。虽然,我国一些企业或科研机构努力尝试“走自己的路”,但由于在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方面与发达国家的“相对滞后”,导致研发效果病不明显,“质”的跨越难以实现。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本国产品,毫无疑问,这刚性规定将对今后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和理论支持。可以说,在自主科研和创新方面,只有有了真正的制度保障,国内企业和科研机构才能够大摇大摆、理直气壮地首购和订购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国内产品,也就能轰轰烈烈地建设事业。


    实际上,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国际“通用”。美国有《购买美国产品法》,德国、挪威等国家则规定,采购金额达到500万欧元以上的工程、20万欧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都必须在欧盟范围内采购。直接拿国际经验为我所用,可提高效率,减少摸索过程的羁绊和坎坷。不过,需要警惕的是,叫好之余更要清醒认清、预防、解决好可能出现的“主观破坏”,将其“掐死”在萌芽中。比如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对有关采购人员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坚决扼杀,对擅自采购进口产品责任人处于严厉处罚等。


    2008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为5900亿元,比2001年1010亿元增长了近6倍。从去年底开始的投资计划已经陆续开始开工,相应的采购正在逐步到位,但很多人发现,在采购在优先购买国货方面,不少方面做得并不令人满意。


    在世界之林中,每个屹立不倒的国家,其腾飞都要归功于科技进步,而科技并不是花钱买“包装”就可一蹴而就,只有依靠自主创新,拥有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才可以“以不变应万变”,才可以独立潮头,才可以在世界的技术革命和经济竞赛中彩旗飘扬。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不能“悬空”,只有切实落到实处,才能形成对国货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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